福州:当官不与民争利
1077年,曾巩由洪州转任福州(今福建福州)知州。
福州任上,曾巩提出一个观点,当官不能与民争利。官府的蔬菜大量上市,扰乱了市场,导致菜价越来越低,以种菜为业的菜农卖不掉菜,收入大减。曾巩他立刻取消了朝廷还拨给一定面积的“职田”(权属国家的固定田产),保障了菜农的利益。
60岁之后,他还被朝廷安排到明州、亳州、沧州等地任过知州,所到之地,也均有政绩。在实际工作中,曾巩少于议论,多于实干,说得少,做得多。他一生辗转七八个州,在基层任职,及时处理了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为百姓做了实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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