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遗嘱与去世时细节

2018-07-21张爱玲

  【导读】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9月8日,适逢中秋节,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动脉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终年75岁,被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一个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为她举行了追悼会,追悼会后,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从宋春舫到张爱玲

  现在我来说说张爱玲的晚年,因为外面实在有太多错误的信息。我手边有几十本张爱玲的传记,有些内容错得非常离谱。通常来说,都是大家互相参考,结果一个弄错,其他人都跟着犯同样的错误,以讹传讹。我不是一个“辟谣控”,我没有恒心天天去澄清、改正每一篇有关张爱玲的新闻报道、微博或论坛帖子。但有些话却不得不说,因为事情已经对张爱玲以及她身边的人有负面影响。例如不久前,夏志清推出了一本《张爱玲给我的信件》,结果一些报章以“生活拮据”、“生活狼狈不堪”、“像狗一样工作”形容之。如果到了这个地步知情者还不回应,这些就都会被当成事实。

  张爱玲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宋淇夫妇

  1992年2月14日,张爱玲在美国加州洛杉矶市比华利山立了一份遗嘱,在法定公证人与其他三位证人面前宣誓完成,一切依照当地法律。遗嘱很简单,只有三点事项:

  “第一,我去世后,我将我拥有的所有一切都留给宋淇夫妇。第二,遗体立时焚化———不要举行殡仪馆仪式———骨灰撒在荒芜的地方———如在陆上就在广阔范围内分撒。第三,我委任林式同先生为这份遗嘱的执行人。”

  1992年2月25日,她把这份遗嘱原本以及一封信寄给我爸爸妈妈。这封信开头很婉转,说托了李开第(张爱玲姑丈)去处理大陆版权,需要去文具店买授权表格,顺便买了遗嘱表格。以前由于遗失了证件,所以一直不可以办这些公事,最近补领了公民证就可以办授权与立遗嘱了。然后她又跳到了一句:“现代医疗费是一个无底洞”。她又写:“如果我的钱有剩,那么,(一)用在我的作品上,例如请高手译,没出版的出版,如关于林彪的一篇英文,虽然早已明日黄花。(《小团圆》小说要销毁)这些我没细想,过天再说。(二)给你们俩买点东西留念。即使有较多的钱剩下,也不想立基金会作纪念。”其实张爱玲想表达的是,她知道我爸爸妈妈的身体都不好,叫他们拿钱去用,但她又不好意思直接说出来,所以变成吞吞吐吐。

  林式同是谁?张爱玲如此介绍:“他本来是土木工程师,因为此地不景气,要回大陆谋发展。他太太是日本人,不去,还住在这里,他预备两头跑。”林式同是庄信正在美国大学时期的同学。庄信正是文学评论家,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与张爱玲是朋友,曾编《张爱玲庄信正通信集》。庄信正当时在纽约,林式同在洛杉矶,而张爱玲在洛杉矶。当张爱玲需要帮忙的时候,庄信正就让林式同去帮忙照顾一下。林式同未必知道张爱玲是谁,也没看过她的文章,只是受朋友所托来照顾张爱玲罢了。例如,张爱玲要找新的居住地方,林式同就给予帮忙。

  什么是遗嘱执行人?一个美国人生前可以立遗嘱,但不一定要这样做。如果没立遗嘱,遗产归配偶;配偶不在则归子女;没有子女则归父母;父母不在则归兄弟姊妹;没有任何直系亲属则充公。如果另有想法就要立遗嘱说明如何处理自己的身后事。立好遗嘱后可以指定一个遗嘱执行人来执行,但也可以不要。以我为例,我已经立了遗嘱,我会把我的东西交给我最亲的人———我姐姐宋元琳,但我没有委任遗嘱执行人。我告诉姐姐我的遗嘱放在哪里。如果我过世,我姐姐会拿着我的遗嘱到法庭申请做遗产继承人,法庭会委派一个遗嘱执行人,通常是一个专门办理遗产的注册律师,依照法律来执行我的遗嘱要求。

  正常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在立遗嘱的人过世后会执行遗嘱里面的要求。实际上只不过是去找律师代办,因为有关工作都需要专业资格与知识。也有一个可能遗嘱指定了执行人,后来那个人没有履行义务。理由很多,可能是他先去世,或他身体健康不允许,或他们闹翻了(如夫妇离婚)。在这种情形下,遗产继承人也可以申请法庭另外委派一个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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