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对陶渊明的接受(2)

2018-07-17朱自清

  二、陶渊明诗歌的多义性的论证

  1935年朱自清作论文《诗多义举例》[1],该文中以陶渊明《饮酒》诗为例,具体论述了应广求多义、同时需贯通上下文以求“切合”诗意的解诗方法。朱自清说明有些诗并非每篇每句只有一个正解,要考虑到这些诗歌可能拥有的多义性。然而“多义并非有意必收:搜寻不妨广,取舍却需严;不然,就容易犯我们历来解诗诸家‘断章取义’的毛病”[5]。朱自清先生从每一句出发,寻找其诗歌中可能存在的引用典故,以“采菊东篱下”一句为例:朱自清先生首先从吴淇《选定诗论》中的说法谈起,采菊可能是诗人偶尔之兴味,而不一定是下文所讲的“供佐饮之需”。然后再讲朱自清喜欢菊的原因从《和郭主簿》之二这首诗中可以看到:“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6],而其所本则是钟会的《菊赋》:“故夫菊有五美焉……冒霜吐颖,象劲直也”,再由此推出古人喜爱吃菊的风俗,那么九日之采菊,较为可能的还是“供佐饮之需”。这显然与我们以前形象中飘然与尘世之外的陶渊明形象不同,朱自清自己也说“有些杀风景”,但从朱自清的考证中,我们似乎看到了陶渊明归隐田园后人间性的一面。他好饮酒,喝菊花酒在朱自清看来很有可能在古代是件雅事,因而他前面所举的关于“菊花”的诗例,也可以说是古时候文人雅士用菊花来表明自己远离尘俗、洁身自好的高洁品性,菊花因而凝聚了一种固定的象征意义。“采菊”意象的多义性也让我们可以从多角度去窥看陶渊明的品性,而这种多义性还是要求我们从多侧面、多层次中找到最符合诗意的解释。因而朱自清通过对陶渊明诗歌的研究旨在说明,“多义”的诗歌阐释方法有利于解释诗歌语言的含蓄性与暗示性,但同时要“切合”实际语义,避免走入过度阐释的困境。

  而在1936年所作的书评《陶靖节诗笺定本》[1]中他也谈到了对陶诗的阐释不要用过多经典来束缚其原有的自然本性,对陶渊明的多义性阐释应在符合文意的基础上寻找其诗文来源。书中这样说:

  “注以详密为贵;密就是密切,切合的意思。从前为诗文集作注,多只重在举出处,所谓‘事’;但用‘事’为目的,所谓‘义’,也当同样看重。只重‘事’,便只知找最初的出处,不管与当句当篇切合与否;兼重‘义’才知道要找那些切合的。有些人看诗文,反对找出处;特别像陶诗,似乎那样平易,给找了出处倒损了它的天然。钟嵘也曾从作者方面说过这样的话;但在作者方面也许可以这么说,从读者的了解或欣赏方面说,找出作品字句篇章的来历,却一面教人觉得作品意味丰富些,一面也教人可以看出那些才是作者的独创。固然所能找到的来历,即使切合,也还未必是作者有意引用;但一个人读书受用,有时候却便在无意的浸淫里。作者引用前人,自己尽可不觉得;可是读者得给搜寻出来,才能有充分的领会。古先生《陶靖节诗笺定本》用昔人注经的方法注陶,用力极勤;读了他的书才觉得陶诗并不如一般人所想的那么平易,平易里有的是‘多义’。”[3]   朱自清创造性地把详密之“密”引申到了“密切”,进一步又导向“切合”。这就能够有效地克服和排除诗的诠释掩盖乃至歪曲诗的本意的情况再发生,突出和强调了诗文作品蕴含的“义”,而不是使用的“事”[2]。朱自清的考察从事出发,但却要求归于义,说明他虽然重视对诗歌本源的探寻,但同时也要求诗歌的阐释是符合作者实际的。

  朱自清对历来研究家们所说的陶渊明诗歌有左思风力的影响进行了驳斥,说明陶诗在字句上虽可能有左思的影子,比如左思的《招隐诗》与陶渊明的《和刘柴桑》,左思的《咏史》诗和陶渊明的《饮酒》诗等,但陶诗意境却与左思并不相同。就全诗而论,陶诗承袭前人的并不多。朱自清说陶渊明“用散文化的笔调,却能不像‘道德论’而合乎自然”[3],这是陶渊明的特别之处,也是将其与前人区分的重要标志。陶渊明受古典文化熏陶颇多,自己在诗歌的写作上可能会不自觉地使用了前人的语句,但总体说来,陶渊明的诗歌自成风格。也是这样,朱自清才会在文章中说“田园诗才是渊明的独创,他到底还是‘隐逸诗人之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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