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课程语文对话教学的反思和构建论文(2)

2018-07-12教学反思

  (三)漠视差异的“偏对话”

  对话教学的第一要义应该是民主和平等。要求教师要蹲下身子与学生进行最自然、最真诚的交流,真正走进他们的情感世界和精神领域,倾听他们幼苗拔节、心灵开花的声音;欣赏他们蓬勃向上、笑容灿烂的样子;分享他们成长途中五彩斑斓、妙趣横生的故事……遗憾的是,我们发现很多的语文课上,少数能说会道的尖子学生几乎垄断了话语权和表达权,他们频频地发言,屡屡地表演,俨然是对话的“贵族”,而其他学生则很少有自由表达的机会,至于少数“差生”更是与对话无缘:对话主体严重失偏,对话机会严重失衡。学习生活中的“偏对话”,使他们越发心灵封闭,心思枯竭,自卑脆弱。教师不能漠视差异,而应把它开发成可以利用的教学资源。教师要尊重儿童的差异,赋予每个学生自由表达的权利。尊重儿童的话语权,就是尊重儿童的天性,尊重儿童的生命。还儿童话语权,教育中才有儿童的影子,对话教学才能有效展开。

  (四)琐碎问答的“浅对话”

  由于理解的偏差,有些教师把对话简单地理解为“谈话”和“说话”,在课堂上的表现就是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回答问题。教师把教学内容设计成一个个琐碎的问题,也不管这些问题有没有思考的价值,有没有提问的必要,教学的展开全部围绕问题进行,教学的推进过程就是问答的延续过程。问题回答完了,对话也就随着教学任务的完成而宣告结束,这样的对话缺少思维的交锋,思想的碰撞;没有精神的交流,视界的融合;缺乏自我反思和相互唤醒,仅仅停留在形式上的问与答、理解上的“浅表层”,其实是变异了的“独白”,是近乎无效的“浅对话”。二、 “有效对话”实践策略的构建  《语文课程标准》提出: “阅读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的过程。”其实这里面包含着两层含义:

  (1)阅读是读者与文本间主体的对话过程。

  (2)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与学生主体间的对话过程。

  这里面蕴含着语文教学对话的两个概念:一是“阅读对话理论”,二是“教学对话理论”。现在很多教师把两者混为一谈,把《语文课程标准》中的“对话”理解为单纯的“教学对话”,这显然是很片面的。新课堂要求从“教师中心论” “学生中心论”走向“师生对话论”。 “对话”,不仅是一个时尚的名词、一个新锐的理念,更应是一种实实在在、付诸课堂实践的全新的学习方式和教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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