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今》教案教学设计(3)

2018-07-13教学设计

  ①作者对“先王之法”是否持绝对否定的态度?(不是,他认为不能照搬“先王之法”,但要学习先王制定法令的精神和原则。)

  ②文题是“察今”,这跟学习先王制定法令的精神和原则有什么关系?(先王制定法令的精神和原则就是从当时人们的实际状况出发的,学先王就要学习这一点,所以必须察今。)

  据此可见,第1、2段为第一部分,论述先王之法不可得而法的道理,提出“为法”必须“察今”的观点。

  ③第3至6段大部分是设喻──分别以人、事、物设喻,这些设喻的共同点是什么?

  由此可见,这四段可合并为一个部分,大意是:嘲笑不知察今者的迂阔悖谬。(要指出各个设喻的角度不同,喻意也有细微差别,要放到下面去分析。)

  五、诵读第1段。

  1.提示和疏通文义。

  ①注意对设问的回答:前一答形式上是否定句,实质上是解释;后一答“为其不可得而法”是正意所在,二答顺序不能颠倒。

  ②“损”“益”是固定的反义词,类似的有“徐疾”“优劣”“虚实”“浮沉”等。

  ③既有“损益”,自非原法,故“不可得而法”。

  ④“虽”,这里表示假定,相当于“即使”。这是退一步的说法。为什么“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呢?这要留待下文作解释。

  (以上内容也可以采用提问形式使学生了解。)

  2.学生自读三四遍后进行检查。

  六、诵读第2段。

  1.提示和疏通文义。(也可采用提问形式,下同)

  ①“要”,求也,引申为需要。“有要于时”就是时代的需要,这是推论的前提。

  ②“凡先王之法……犹若不可法”是解释上段末句的,“法虽今而在”呼应上文“虽人弗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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