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今》教案教学设计(4)

2018-07-13教学设计

  ③由“不可法”引出新命题:“释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即不学条文学精神之意,已伏“察今”二字。

  ④为了突出先王为法的精神,用设问方式,又重复了“问点”(即“先王之所以为法者”)。

  ⑤“故察己……人与我同耳。”水到渠成地提出全文的中心论点。“古今一也”应读为“古今/一也”,意思是,古今的道理是一样的,指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

  ⑥“贵”,这里是“以……为贵”的意思。这句话也可以写成“贵乎以近知远……”,可译为“贵在……”。

  ⑦“日月之行”“天下之寒”“鱼鳖之藏”的“之”,都是助词,只有调整音节的作用。

  2.学生分层练习诵读。

  第一层:“凡先王之法……而己亦人也。”

  第二层:“故察己则可以知人……一鼎之调。”

  3.检查背诵。

  重点是第二层。如果学生背不好,可以这样提示他们:本层有三组排比句,第一组采用“察……则可以知……”句型,是总提;第二组采用“以……知……”句型,是分提;第三组采用“……而知……”句型,是举例。

  七、留作业。

  1.连贯背诵第1、2段,准备诵读第3、4段。

  2.思考课后练习第二题。

  第二课时

  一、检查作业。

  1.背诵第1、2段。

  2.解释下面句中加点的字:

  ①上胡不先王之法(取法,效法──法令制度)

  二、诵读第3段。

  1.提示和疏通文义。

  ①“袭”:《左传·庄公二十九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孔疏:“袭者,重衣之名。倍道轻行,掩其不备,忽然而至,若披衣然。”

  ②“水已变”:指水位变化。下文“益”,仍用本义。“益多”,就是上涨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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