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
小时候,2岁还是3岁吧。发烧,100多度,摄氏,水都沸腾了。
过后,脑子抽筋了,居然开始发狂一般地爱上了阅读。你说那么小的家伙,认得几个字啊!也就是瞅那书上的画挺鲜艳的,凑个热闹。那时候俺爹俺娘要是对俺们家的日后财政支出有那么一点点的预见性,就死活不会教俺识字吧。可当时把他们乐的啊,恨不得把汉语词典上的字都给我教会。一见人动不动就说:哎呀哎呀,俺们家的毛毛会看书了!别人也得跟着客套几句:是啊是啊,这么小就会阅读,以后一定有出息啊
结果,得,字学会了,开始不满足于什么米老鼠和唐老鸭了,开始订杂志。一个月十几本。隔三岔五逛一趟新华书店,跟赶大集似的抱一筐书回来。坚持了十年。
这下好了,俺们家的书是没地搁了。不信你上俺们家瞅瞅,那床底下,架子上,箱子里,哪儿哪儿都是书。这还不算那些俺小时侯的杂志什么的,该卖的卖了,该送的送了。留下的只有一些比较有保存价值的。就这么折腾下来,还是有那么千来本。所以俺在俺们家可以充分认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
后果:
俺爹俺娘经常为了阅读跟俺吵架。他们常常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求我:小祖宗啊,您就别再买书了,您看书是快,记得也快,可俺们挣钱可没您那么快啊
俺平白无故地就成了俺爹俺娘的祖宗。再仔细想想,这天底下只听说吸毒吸得倾
家荡产的,好像还没听说有阅读读得倾家荡产的。所以俺只好相当不情愿地恋恋不舍地眼泪汪汪地悲悲凄凄地放下俺手里的书,一步三回头地走出书店。
不过有的时候俺也会求他们。那是因为俺从小有一个习惯,俺如果做完了作业要离开房间去喝水或去上厕所或去吃冰激凌或去吃饭或去洗澡或去看电视或去客厅散步或去凉台呼吸新鲜空气时,俺一定要随手抽一本书,翻到任意一页开始看(因为都是以前看过的嘛)。为了这,俺没少挨骂。
俺爹俺娘说要看书就好好看。哼哼,你别信。我要是好好看书,他们又该哇啦哇啦了:你怎么还有心情看书啊!人家郭乃嘉又是第一啊!人家陈思涵也在用功啊!人家小鸟都忙着捉虫子啊!人家虫子都忙着逃命啊!你还有心情看书啊!你好意思啊!
俺求他们。可他们心肠的硬度比金刚石还高。
所以,俺为了阅读,终于学会了一边冲凉一边看书――书不湿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