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 篇6
颜真卿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对人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呢?
阅读可以校正人生观。20xx年的娱乐圈可以说是风起云涌,短短一年时间中,多位明星因涉毒翻船,“压力太大、缺少灵感”等借口扑面而来。我认为这一切的原因就是读书太少。刘向有一句话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是的,书是人们的精神良药,通过阅读,你能够与先贤们谈古论今,能够与文人墨客煮酒论诗,能够从无数反面的故事中吸取教训,增长见识,形成具有正面导向的人生观。
阅读可以开阔视野。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而想要从这扇窗户看见更广阔的世界,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就是丰富自己的阅读量。文学家鲁迅在《杂说青年》中提到“爱看书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书以外的书”,点明了阅读量对一个人的视野、见识有很大影响。
阅读可以提高修养。法国作家雨果说过:“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当你真正地静下心来研读一本书时,你的内在修养、品性、谈吐都会有很大提升,会给人一种宁静、一种淡然,对于性格上的一些缺点可以得到修正,让人在对待各种事物上更加从容、淡定。
英国文学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如果一个人的生活中没有阅读,那他就好比一个没有灵魂、任人摆布的木偶。当你静下心来认真研读一本书时,你就会发现,阅读是人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读书的作文 篇7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每当我们听到这朗朗上口的千古名句心中好像有了丝丝明了之意,但并没有真真的做到吧,我们仅是在嘴边说说而已,但现在,社会竞争十分激烈,这句话就不能只是在嘴边说说背背了,需要用你的行动“证明”!
记得儿时的我只沉浸在每日与伙伴玩乐之中,却不曾读过只字,但那是正常的,每个人的童年都需要玩乐;渐渐地,我长大了虽然已开始接触些肤浅的书目,但那也是在甚是无聊的时候才会略读几字,打发些时间罢了。
在我记忆中儿时的我很讨厌读些深奥,枯伐(仅是在那时觉得而已)的名著,好书;但是在一次暑假,表姐来到我家,在那几天我发现她与前甚是不同,不爱读书贪玩的她,爱读书了,《夏洛的网》,《爱的教育》……好想成为她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疑惑了好久,看她在新华书店里快乐,认真的看书的样子,终于我忍不住了,对表姐问道:“你现在怎么好像很喜欢读书的样子嘛,不是不爱读书的吗?”
她笑了笑,我不解,继续问道:“这些书有什么好看的?它好看吗?”“只是觉得很有趣而已!”我不明白,很好奇,书好看吗?“你帮我选一本吧!”我对表姐说,表姐帮我找了一本书,(时间太久记不得是什么书了),我翻开第一页,啊——!怎么那么多字呀!
我心中感叹道,但好奇心使我想知道书到底有什么趣味的,我一字一句仔细看着,好像明白了,书真的很好看呀!真的很有趣呀!自从认识到书的趣味后,我就渐渐地越来越喜欢读书了,尤其是些国外上世纪的名著,让我深切感受当时社会上下层人民的苦疾,上层社会人们的丑恶……我最喜欢的作家莫过维克多雨果,他是一个浪漫派的作家。
还记得当时我在读他的著作《悲惨世界》时,每一章都被他感人的语句,故事情节打动,我却没有厌恶,却还想读,直到读完了之后,我还沉浸在书中每一幅感人的画面和冉阿让那悲凉的一生之中,觉得我生活在的这社会上是多么美好。冉阿让更让我懂得宽容是世界上最好的品质,他用宽容感动了沙威……虽说结局是悲惨的,但让人们对这书更是喜爱,更是感触,更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最好的'老师,它教我们做一个善良的人,让我们满腹经纶。知道吗,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犹太人了,他们在很小的时候,父母会在《圣经》上滴一滴蜂蜜让孩子去添,让孩子知道书是“甜”的,让孩子喜欢读书,让孩子养成读书的好习惯。
书是不可缺少的,现在你知道读书的好处了吗?让读书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吧!让我们说出: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8
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我就喜欢看各种各样的“闲书”,长大后,我对书的渴望更加强烈,渐渐地,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
读书不仅给了我知识,还给了我乐趣。记得某年暑假的一天,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流泻在我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温暖,我坐在书桌前一边沐浴着阳光,一边捧着我最爱的《福尔摩斯》津津有味的看着。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推理解决了一系列杀人事件。这是一本能够提高逻辑推理的小说,所以当我第一次阅读它的时候,我就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是一本能让人入迷的小说。记得当我读到《血字的研究》,我激动的拍着桌子。
“你干吗呢?”母亲走进我的房间。
“小说里的死亡现场一点线索都没有,凶手也太恐怖了。”
“我做了糍粑,先吃吧。”母亲对我的话表示不理解,还没等我说完就打断了我的话。
“哦。”我只好随着母亲走出房间。
我坐在椅子上,眼光往桌上一扫,有我爱吃的糍粑和辣酱,我一边拿着糍粑蘸辣酱一边推理凶手。
“哎呀,这是什么味儿呀?”全家噗嗤一声笑了。
“你的糍粑蘸了辣酱又蘸了糖,能好吃吗?”哥哥故作镇定的说完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使坐在旁边的我都尴尬起来。
还有一次,刚从家赶到学校的我还没有走进教室,就听到班长再给同学们讲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偷趁着夜色潜入一家珠宝店偷钻石,正当他得逞之际,被赶来的保安抓了个正着,可是保安却没有没有在小偷身上找到被盗的钻石,无奈之下只好没收了他的作案工具并把他关进一个密闭的玻璃罩中,准备天亮之后移交给警察,可天亮之后警察来了,小偷却逃走了,你们知道小偷是怎么逃走的吗?”班长故作神秘的问。
“小偷肯定练过铁砂掌,他将玻璃罩打碎逃走了。”“小偷肯定会变魔术,他利用魔术逃走了。”班长刚说完,同学们就七嘴八舌议论开了。
“我知道小偷是怎么逃走的。”一听我知道答案,同学们都望着我。“保安在小偷身上没有找到钻石,说明钻石被小偷藏起来,钻石又叫金刚石,是世界上最坚硬的东西,小偷一定是趁着保安离开后,用钻石将玻璃罩划开逃走的。”听完同学们恍然大悟。
“没错,确实是这样,可是你是怎么知道钻石就是金刚石的?”班长疑惑的问道。
“偶然在一本课外书上看到的。”我笑了笑。
自从阅读了《福尔摩斯》这一系列的书籍之后,我的阅读理解能力越来越强,逻辑推理能力也得到了提升。
阅读,多么平凡的一个词语,简简单单的二十画在我的生活里生根、发芽。我坚信总有一天它会开出最美的花朵,结出最甜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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