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读书笔记4
余华的《兄弟》已经是成为畅销书,这是作者和出版社的双赢,余华高兴,出版社当然也高兴了。我拿起这本小说,还是被余华写作笔法所吸引,然后随着情节,很快就看完了上部。于是买本下部来看。总的来说,小说还是成功的,还是让人可以看下去的。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这也是这本小说成功的地方。
可是读完全卷,掩卷深思,我又对这本小说不敢恭维,越看越不是滋味。小说虽然是以李光头与宋钢兄弟的成长为主线,但也可以说,小说从到头尾是以变-态和****为主调。李光头的爸爸在厕所里偷看女人的屁股被淹死,李光头十四岁时又是偷看女人的屁股,且看到了镇里最漂亮女孩林红的屁股。这是偷-窥,就是变-态的行为,父子双双为变-态,那已经是有些勉强的情节安排。余华以此大量重复这变-态情节。不单如此,作者还安排了一个八岁小孩与凳子与电线杆搞男女关系的情节,显然是有些荒唐。八岁的小男孩,又是在营养不良的年代,基本未发育,可怎么会****,与凳子电线杆搞男女关系,且这描写多次重复于李光头的少儿成长过程。为了描写李光头对林红的喜欢,在林红与宋钢结婚之时,李光头去医院未婚先结扎了,这显然也是太脱离现实了,这种表达方式太直接,太露了,完全没有一点艺术性,不象一个大作家的水平。最后一个让人难受的情节是李光头把林红搞了,也就是把自己的嫂子搞了。这已经是****的关系了。作为一个特别年代成长过来的主人公李光头,天不怕地不怕,性格张扬粗鲁,没文化,一身是缺点,可他还是有真感情,有纯洁的地方,其实对待爱情就是最好表现他思想深处还有纯洁的地方。可这么一个****的结果,让李光头彻底成为坏蛋。我想如果余华有下本小说,如果他觉得有需要,可能会写继母与继子之间或继父与继女之间的****关系了。
我看了书的封面,两个人头可能就是兄弟俩的形象了。再看作家简介的作者像,封面的人头与余华的人头像差不多。那也可以说其实余华就是李光头。
我还不会写长篇小说,可我知道一本好的作品应该有好的思想主题,要么就是催人奋进,要么鞭达社会丑恶,要么表现人文关怀。小说的情节,就是为主题服务,为了表现主题,可以使用夸张手法,可以有些非常情节,比如变-态的情节,比如性的描写情节。都是可以的。可如果这些情节,仅仅为吸引人去阅读,而读完又让人感到恶心,这就不是一本好作品,而仅仅是色情*说,或垃圾作品了。
引用作家鲍十的话:“好的作家,我理解的是引人向善的关怀人的作家。”从这本小说看,余华没有以这个标准要求自己,只是喜欢自己的写作快感。
《兄弟》读书笔记5
著名作家余华的新著《兄弟》看完让人非常困惑,很难将这本韩国影片一样装祯的小说和余华这个名字联系起来。至少我作为一名读者,实在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是余华写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余华不能写这样的书,只是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过浪费。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的头两章需要围绕的女人的屁股浪费掉几万字,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因为这种事情只需要一个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人,怀着对女厕所的一定热忱就能在半天内干完。是什么让余华在《兄弟》一书里执意要亲自动手,不厌其烦地描写屁股,实在是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谜。看完《兄弟》(上)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告诉我全文和头两章有什么关系。如果《兄弟》一书直接从第三章看起,可能效果要好得多——-避免了看到一个著名作家的病态行为,并且不在这种病态上面浪费太多时间。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讲述故事的时候总让你有种脱帽致敬的冲动,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如果余华失去了他鲜明的个人特色*,失去了他讲故事的能力,我希望他还能保持体面的沉默,而不是继续不知疲倦的说下去。《兄弟》(上)的前半部里,我不得不向王朔起立致敬,为了他的那本《看上去很美》,我现在看到余华版的了。在下半部里,我不得不向意大利导演贝里尼起立致意,为了他的《美丽人生》,我现在看到中国版的了。我的问题是:余华干了点什么?
《兄弟》据说是余华从百万字的家族史中转型而来的结精,按照他的话来说,是从一条小路出发,最终却见得了一个宽广的世界。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世界来,这本书是彻头彻尾地在试图愚弄读者。
它就是一本通俗小说,通俗且恶俗。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就不会把这么一本通俗小说写到40万字,而且分上、下册分别出版。这给人的感觉是余华突然想去挑战海岩,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所以,《兄弟》里才出现了香艳的臀部、小朋友的性*冲动和类似电影《美丽人生》一样的煽情故事。它的目的是满足从中学生到离休干部所有的需求,因此怎么看怎么像是一锅杂烩。
如此空洞无物的作品居然出自一名严肃作家之手,简直是对这个职业的侮辱。通篇对文字的炫耀,毫无创意的故事情节,甚至是对电影剧本的直接模仿,居然也敢于把这种杂烩端到桌上,当做年度大餐提供给读者?谁给予了作者和出版商这种勇气?让读者去分辨大餐和猪食?端出这么一份东西,作者难道不感到羞愧吗?这写的都是什么啊?
作为职业作家,我觉得对读者最起码的诚实和最基本的专业素养是应该有的。《兄弟》这种似驴非马的东西不应该出自一位成名的严肃作家笔下,尤其不应该出自余华的笔下。职业作家写出那么业余的东西来,值得自己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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