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我们不能为了自己去挣钱竞争,但把它说成“为了孩子”,听上去就不那么自私了,如果说是“为了集体”,更加冠冕堂皇。
在家庭这个小家中,我们讲“为了亲人活着”;
在社会这个大家中,我们讲集体主义,讲“为了集体而无私奉献”。
真正的集体主义,含义是:我自愿为集体奉献,但集体不能强求我奉献。
然而,一旦我们将集体主义视为“必需”,就会导致一个错误的伦理结论:可以借集体的名义去侵占某个不情愿的个人的利益。
这样的事例太多:
1、文革期间,一个青年因救集体的一根电线杆而牺牲,之后展开了大辩论,结论是:别说是根电线杆,就是集体的一根稻草,都应该毫不犹豫地去抢救。不同意这个结论的,受到了无情批判。
2、邻国一个四年级学生,当学校突然发生山体滑坡时,为了保卫“三大将军”肖像而付出了生命,结果被树为英雄。
3、某房地产商征地,某小家不同意,于是这家就成了“钉子户”,房地产商出来指责“钉子户”时的理由总是这样,“钉子户”破坏了团体的利益。
有关个人主义的解读,俄罗斯小说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有如下对话:
哥哥问弟弟:杀死一个小女孩,全世界都可以得救。这样做可以吗?
弟弟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却坚定的说: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