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功案件》学生观后感(4)

2018-08-06观后感

  范文四:《黄克功案件》观后感

  电影《黄克功案件》讲述了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之际,延安发生了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因逼婚而枪杀女青年的案件。面对国内外的舆论,面对愤怒的学生、百姓,面对老红军的请求,当时的审判长雷经天承受各方压力,采用公开审理,民主判决的方法审判此案。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上,二千多人参加,胡xx作为代表公诉人发言,有12位群众代表发言,黄克功当庭辩论,最后审判庭五人展开了激烈争辩……黄克功一直在期待毛主席的特赦令,终于毛泽东的复信来了,在大会上宣读,他赞成处黄克功以极刑,没有赦免他。

  电影讲的是法治。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说到底就是在解决一个选择题:一方是被杀害的女学生,一方是死也要死在战场上的军人。法律让他死,全延安的妇女让他死,而被日寇无情摧残过的人们又想让他活在战场上,活在侵略者的尸体上。如果不处死黄克功,死去的刘茜,活着的女性都会愤怒;如果处死黄克功,那么世界上就少了一个革命军人,少了一个可以为国捐躯的战士。

  看的过程中我也不断扪心自问:如果是我,我会怎么选择? 在这种情况下,人情已经超越了法理,虽然片中在强调法律,但其实不管是支持处死还是支持让他继续战斗直至牺牲的人,在意的都不是那时尚且不完整的审判制度,而是他生命的价值。黄克功的生死一开始就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官和陪审团能控制的,更不是妇女代表发几句言,老大爷出来抨击几句日寇就能决定的。在当时特殊的时局里,他的死亡必须要有价值,而且至少要比他活着战斗的价值高。

  这也就是片子最有趣的地方,也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虽然黄克功的死实际上并不由法律控制,但全片却一直在强调是法律审判了他,而他的死,最终也是为了强调——强调法律的地位。不管在如何兵荒马乱的年代中,在如何青黄不接的时局里,在如何人心惶惶的情况下,法律都是存在的,是必须遵从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上一篇:大学心理健康影片的观后感下一篇:关于小学数学老师期末致三年级家长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