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的作文(2)

2021-03-05偶像

偶像的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是《哈利·波特》。曾经多少次起了想把整套都买下来的冲动,每次都是以被妈妈扼杀在摇篮里的悲剧而终场。

  也许有人认为它很无聊,也许因为它是我看的第一部长篇大作,但我真的很喜欢它。喜欢它惊险刺激的场面、迂回曲折的情节以及主人公的爱恨情仇跟蕴含的深刻哲理。

  自然,作者罗琳便成了我的偶像。我惊叹她丰富的想象力,我惊叹她优美的文笔,更惊叹她在娱乐大众的同时教会人们许多做人的真理。

  这就是天才么?我想,天才就是能轻而易举地轰动全世界的人么?直到那一刻,我了解到偶像的创作背景,我才明白:即使是天才,有些事情也并不是轻而易举的。

  罗琳从小就喜欢讲故事,创作的欲望从没离开过她。1983年春天,罗琳大学毕业,在母亲督促下,学习文秘课程,掌握生存技能。对于叛逆的罗琳来说,这种专为传统女性和低收入职业而设的文秘课程极大地伤害了她的自尊。不过罗琳并不是第一位为别人做过秘书的作家。在文秘学校,她学会了打字,这项技能在她今后打手稿时派上了用场。不久,她成为替补秘书。她还做过出版社派送退稿信的工作。但她一直把写作爱好坚持下来。

  午餐,她不跟同事结伴去小酒馆,而是前往咖啡馆等安静场所写小说,任凭同事调侃取笑。除了午餐时间写作外,她还会在上班完成必需的工作后,偷打一些小故事,上级毫不知情。24岁那年,在火车上,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闯进了罗琳的脑海。哈利·波特的形象形成了。我常常按照书中哈利的形象去想像罗琳看到那个黑发小巫师的那一刹那,我想,那一定是一个非常神圣的时刻。

  作为一个靠微薄失业救济金养活自己和女儿的单身母亲,生活极为艰辛。她开始写《哈利·波特》时,因自家屋子狭小又没暖气,她常到附近咖啡馆把故事写在小纸片上。《哈利·波特》轰动世界,创下了用46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3500万册的惊人纪录。

  偶像成功的背后是辛酸的煎熬,没有那番磨难,哪来日后的辉煌?李阳说:没有人能不劳而获。没有付出,就一定没有收获。如果你想成功,总要强迫自己多做一点。只有这样才能进步。“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要把梦想变为现实,就得努力,就得奋斗。

偶像的作文 篇6

  他的每张专集我都会认认真真的听上N遍,但有不少大人说什么,他吐词不清之类的,昏死喔~!不过人各有志,不能强求。就想罗志祥的歌: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其实我最欣赏的是杰伦的才气,他有艺术家的气质。不说什么当明星要长得怎么怎么样,放眼望去,乐坛有多少人是那个有长相没有实力的。有人称之为“偶像派”,不是说的话 ,作为现代人的我,其实我也是新新人类,我也喜欢帅哥美女。可我怎的看不惯那些说“不会吧!你喜欢他,长这丑?你看那个多帅唷~!”

  谁不喜欢长得帅的,可我觉得不应该以貌来否定他的才艺。

  以前,我的音乐老师教我们如何听出乐器的声音时,因为我们都不听讲,全班闹哄哄的。他就告诉我们,在杰伦的“威廉城堡”有很多种乐器,我们喜欢听他的歌,却不知道欣赏他歌里面的音乐。听到这些话时。我们都愣住了,是啊~我们还没有听“懂”他的音乐。在这之后,我就会很认真的听他的歌,我听不是因为他流行,而是我喜欢他的音乐,我能听懂他的音乐。

  尤其是他的“爸,我回来了”,好象真的写在我心里了,我也有不怎么愉快的童年,我想没有亲身体会或感受到的,是写不出这么让人震撼的歌的,至少我这么认为。我和我的朋友听过那首歌的时候,都差点感动得哭出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大人们都说现在的歌不值一提,听也听不懂,乱唱,吵死人了!

  可我觉得每个人的喜好不同,每个种族的音乐不同,而我们来唱别人的音乐就是在惊醒文化交流啊!为什么要用自己的眼光来看别人呢?

  做人应该客观一些不是吗 `?我就喜欢杰伦,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我有我自己的音乐观,我有自己的想法。

  他的音乐,他的人气,他的才艺,组可以证明还是有人像我一样喜欢他,但我不会随便崇拜他。我会去欣赏他,支持他,我希望所以的大人们,热爱音乐的人们,来细细地体会杰伦的音乐吧~!

  我就是这样狂爱杰伦。

  事实证明:在杰伦的地盘里“在我地盘这,你就得听我的,把音乐收割,用听觉找快乐……

偶像的作文 篇7

  在我的一生中有很多偶像,我现在都还无法相信我曾经是那么的迷恋他们,模仿着他们的轨迹走在自己的人生小径里,我曾一度地认为那就是捷径,可是过了那么多年我才发现,那不是捷径,而是明亮的灯,指明了我前进的道路,节约了我摸索方向的时间,这比捷径更容易到达目的地。

  杨老师是我学习生涯中的第一个老师,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偶像。她有着小小的标志鹅蛋脸,一头乌黑的长发,微风吹起动人得要命,温柔的性格,脸上似乎永远挂着微笑,总是能把其他的女老师衬托得灰头土脸,毫无光彩。没想到小小年纪的我还是个颜值控,她给我们上课时,我总是会拿出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去听。那时的她在我眼里无所不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所以我总是会模仿他,夏天她喜欢穿淡紫色的连衣裙,我就嚷嚷着要妈妈给我买淡紫色的裙子,我并不觉得自己会认为那样的颜色很美,但是因为杨老师穿了,就觉得那才是最美的,她写得一手好的毛笔字,我也就拿着不熟悉的毛笔用特别不标准的握法在本子上乱涂鸦,这难道就是一个小孩子沉迷与偶像的方式。虽然那时候没有意识到自己很痴迷杨老师,也并没有把她当作偶像来看,但心里还是想着我要成为她。记得还是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做完了活动就下雨了,我家长因为有事情耽搁了,没有及时来接我,看着班上的人一个个都回家了,教室就剩我和杨老师了,我心里很慌,杨老师带着她甜甜的微笑过来问我:“小梅,爸爸妈妈还没来吗?”她问我的那一瞬间,我没抑制住我的眼泪,但没想到那时的我自尊心还蛮强的,不想让她看到,装过身去,对着强默默掉眼泪。她走了,我更慌,教室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更加崩溃了,一会儿,她带着一把谈紫色的伞,把我送到了校门口自己淋雨回去了。她走了,第二学期被调到了很远的地方,那把淡紫色的伞还留在我的抽屉里。谢谢她让我学着优秀和善良。

  我的第二位偶像是一位歌手,也是很多人的偶像。他是“行走的CD”林俊杰,喜欢他还是因为哥哥喜欢他,小学的时候我过生日,哥哥送了我一个MP3,或许是他自己就喜欢的原因,买来他就跟我下了很多林俊杰的歌。晚上一个人兴奋地躲在被窝里打开慢慢听,这个很有磁性的声音走进了我的内心,我便也迷上了他的歌,但是那时总是会因为一首歌或者是一部电视剧而去关注一个明星。现在会老家都可以看到我的房间里贴满了林俊杰的海报,也算是个追星的小女孩吧,我也喜欢在买来的娱乐周报上圈上关于他的消息。我不再是因为他的歌而喜欢他,而是他的`故事就是我想走的轨迹,我也喜欢上了音乐。“第几个一百天”这首歌其实是对他自己的真实写照,他嗓子出了问题,失声一百天,差点就不能唱歌了,还是他的不放弃才有了后来更多的脍炙人口的音乐。后来他也走了,他不再是我沉迷的明星,因为高中的我已不再追星,但他的歌依旧是我前进的动力,他依旧是我的偶像。谢谢他让我学着坚持和努力。

  第三位偶像是那个翩翩少年李逍遥的扮演者胡歌,喜欢李逍遥,当把他当作偶像还是高考结束的时候,那会儿刚考完,看到网上公布的答案,对比自己做的总感觉几乎没有一样的。挺失落的,那段时间成绩也还没有公布,心一直悬着,心情也都笼罩着一层乌云。想通过看电视来排解内心的雾霾,我把当年很火的《琅琊榜》看完了,而且是夜以继日地看,要知道我看电视基本都是看了一两集就放弃了,而看《琅琊榜》我居然一分钟也没有快进过,“废寝忘食”地看完了。也是看完这电视我感到释怀了,或许是因为梅长苏的涅槃重生,也或许是因为胡歌对自己的不幸倘若面对。我才看到了自己的渺小,成绩糟糕那或许是不幸的,但你永远无法预知那是人生的那一段,比这不幸的还有很多,我又何必为了已经注定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成绩并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糟糕。他还是走了,我没有了偶像,我的偶像就是未来的自己。谢谢他让我学着释怀和坦然。

  我不知道你是否也和我一样有着这样的偶像,他们阶段性地成为那个时期你最想成为的人。他们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在你面前,你学习着他们的种种优点,但毕竟人无完人,终究有一天他们或许消失在了你的世界,或许被他人超越。岁月淡化了他们的优点,但抹不去你追逐他们的足迹和给你带来这一路的成长。偶像的作文 篇8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我的偶像不是超人也不是蜘蛛侠,我的偶像是科学巨人爱迪生。我希望将来能成为像他那样的科学家。爱迪生从小就在学校被认为是什么也不会的“笨蛋”,他还学过母鸡孵化鸡蛋。他的一生是坎坷的:

  在火车上做实验不幸使火车着火,火车长一耳光打得他右耳失聪;在单位上,他私自拆除机器零件,用来做实验,好几次被开除解雇。最后他碰到了一个好心的公司老板,那个老板发现他的才能后,支持并资助他做完了他的第一个发明——二重发报机;后来爱迪生发明了另一个惊动世界的发明——收录机;他又开始攻克世界上的另一个发明难关——电灯,为了发明电灯,他费了很多心血,不但要承受心理压力,还要忍受报刊对他的批判,但他挺过了难关,发明了照亮世界的白炽灯;随后他又发明了电池等现代工具,这些发明使他享誉世界。

  然而,在一次学术演讲会上,这位科学老人却在雷声般的掌声中倒下了,经医生检查得出的结论是:糖尿病晚期,没有多久这位科学巨人就离开了我们。爱迪生一生中有一百多项发明,都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他珍惜生活中的每一秒,他说过一句话:人的一生有多长时间,我们得抓紧才是呀!他用他的汗水与勤劳为我们谱写了美丽的今天,我们也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分钟,争取多学一些知识,丰富我们的头脑,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要耍小聪明,干什么都要多实践上几次,像爱迪生寻找白炽灯的钨丝那样执着,才可能得出比较精确的答案。在生活中或学习中碰到困难我们要迎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们都要细心观察,说不定哪一天也会因此像爱迪生发现钨丝那样搞出一个大明堂呢!

偶像的作文 篇9

  一身黑色的西装,一件白色的衬衣,面带笑容、非常自信地坐在钢琴前,他就是我的偶像朗朗。只见他的手指在钢琴上跳跃,一会儿缓慢,一会儿急促。音乐时而柔和,时而激烈,听得人心潮澎湃。

  听爸爸说,朗朗小时候练琴非常刻苦,每天练琴达8小时之久。而且没有看电视的时间,没有玩耍的时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他坚持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国际钢琴巨星。

  我现在学琴才两年,但我一定以朗朗为榜样,坚持练习,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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