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2021-02-0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350字1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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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自信是女孩应具备的”这句话来自乐多多笔下的校园小说之一《女生心事薄》。

  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的是这套丛书之《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一本。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不自信的女孩——袁媛,被五(3)班男生评为最丑的女生。男生们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班长小樱桃怎能坐事不理?她动员“铁三角”一起帮助袁媛改变自我。最精彩的袁媛得到改变后,被公布,她就吸引许多男生们的那本的小说作者。

  这本书让我更加了解“美”的真谛,也让我从拒绝书籍,到对书本爱不释书,让我在阅读时享受快乐。乐多多的《胡小闹日记》等,都把大道理写成小故事,更令人回味。

  此套丛书,可以帮女孩认识自我,超越自我。让我们在开怀大笑的同时,为我在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建议。我很喜欢这本书。

  漂亮的脸蛋,智慧的头脑,哪个重要?小樱桃又是怎样改变袁媛的?快来书里找答案吧!我等你们哦!让我们走进她们世界,去领会其中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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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书架里,有许多会让你看过一遍,还想再看的很多书,如《脑筋急转弯》《十万个为什么》《四大名著》《奥数》《父与子》.......好多的课外书,这些书让我走进了解知识的海洋,可都是我的宝贝呢,但在这些精彩的书籍中,我还是最喜欢《脑筋急转弯》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能锻炼人的逆向思维和迅速动脑思考。

  当打开这本书,自然会看到第一页就出了这样一道题:《新华字典》里有多少个字?不爱思考的人会随口而出:很多数不过来的字呀!其实并没那么难,动动脑筋就会知道,答案就是:四个字!因为新华字典里不就是有新、华、字、典四个字嘛!哈哈,动动脑。答案很快就出来了吧!

  “一个家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这些名言名词可都是我从书上知道的,你如果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看到我这些话,我相信你将来一定会爱读书的。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嘛!那样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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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课余时间呀!四个字——丰富多彩。什么溜冰、跳绳……,我都喜欢,可我一进入书的世界,那可以三天三夜不用吃饭了,书,就是我的食物。一但进入书的世界,我就快乐无比。

  我爱的书有许多,可我最喜欢要数《安徒生童话》了,说到安徒生,我可是他的小书精,告诉你:安徒生是19世纪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他的童话充满幻想和乐观精神,既有对美好的追求,也有对丑恶的讽刺。200多年来安徒生的童话一直畅销不衰,《皇帝的新装》、《丑小鸭》、《海的女儿》等等,都成为世界儿童文学的经典。

  你看了这本书,一定会像我一样,还想再看第二遍,第三遍。这本书会教我们许多知识,给我们深刻的教育,伴我们快乐成长。这本书是妈妈前两年带我逛书时,在我迫切要求下买回来的,至今书还有九层新,因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对它爱护有加,边角一有卷起就及时压平,还常常让它陪伴我,充实我的课余生活。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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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妈妈从书店买来一本书,我打开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者介绍,原来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名为《狼王梦》。

  它主要讲了一头叫黑桑的公狼,在一个冬天准备刺杀狼王,让自己成为狼王,但刺杀并未成功,他五马分尸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几只小狼崽,紫岚给它们立下了规矩,发誓一定要让它们其中的一个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再后来,第一头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样,紫岚又锻炼第二头狼的咬、扑、抓的能力,但很遗憾,它被天敌金雕捉去了。那头母狼又生下了两只狼崽,一头像紫岚,一头像黑桑。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团结了,竟然吃自己的同类。一个家庭中的公狼像父亲般为它的孩子做好坚强的后盾。大家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坏东西,但我们错了,我们的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个母亲的慈爱。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报自己的母狼,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呢。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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