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暑假我就读了万卷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
也许是因为妈妈和我一起读的吧?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而且每天都读得很多也不会觉得乏味,每天读的时候我都会想一些问题和妈妈一起探讨。每天晚上,我都会梦见自己进入了书中的家庭里,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玩耍。
这本书主要讲了罗伯塔、彼得和菲利斯一家的故事。他们一家人以前生活的无忧无虑,住在一间豪华的大房子里。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闯进了他们的房间,把他们的爸爸带走了。从此,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们搬出了以前的大房子里,搬进了简陋的小房子,他们只有非常寒冷的时候才能烧火炉。妈妈只有投稿成功,获得了稿费以后,他们才能吃上心心念念的小面包。虽然他们的生活很艰难,但是他们仍然乐观、积极的生活。在这里他们用他们的爱心帮助了很多人。他们坚信,他们的爸爸一定会回来,最后他们的梦想成真了。
我深深的被这三个孩子所打动,在他们的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要勇敢地面对,乐观向上的生活,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来临。
暑假像一片汪洋大海,而书就像一艘艘小船。我觉得《铁路边的孩子们》这本书是最美丽的那艘小船。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科洛廖夫说:“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
而我则是一个有着黑洞般胃口的小书虫,不仅爱看书,还爱读好书。倘若你要找我,可一定要避开我的看书时间,因为那时,我正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课外书”的状态呢!
就是这样的一个我,如果要让我评世界上哪本书最好看?在我心中,《调皮的日子》可是遥遥领先的。究竟是为什么呢?请听下文分解——当我翻开这本书时,眼睛就深深陷入了一个个小情节中:《调皮的日子》一书内容紧紧扣住“幽默”两字,讲述了一位整天调皮捣蛋的“智多星”给小沙剃头,和林第一去沙坑当一回淘金者的故事……
看这本书时,我的嘴巴却闲不住,时而哈哈大笑,时而咯咯傻笑。读完书时,我的肚子已经蜷成一团,浑身上下抖个不停,眼角都是笑出的泪水。《调皮的日子》充满诙趣,看完后,小沙和“智多星”的形象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们都是爱调皮捣蛋的惹事包,但却又纯真善良,有趣极了。姑妈则希望小沙和“我”长得像一头牛,姑父心地也不坏,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懂小孩的心思。另外,“智多星”还有一个总考倒数第一、电视方面的权威的同学,他叫林第一,倒是与“总靠倒数第一”不谋而合。
总而言之,这是一段著名的“调皮的日子”,若你能拿起这本书,我相信你也会和我一样爱上这《调皮的日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我喜爱的一本书是由杨实诚编写的——《偷梦的妖精》。
书的封面可漂亮了:蓝色的天幕上一个小巧玲珑的小妖精坐在一轮弯弯的月亮上,她穿着玉兰花瓣做的裙子,棕色的卷发向上飘起,背后绚丽的红橙色翅膀忽闪着点点荧光。她纤细的手上拿着一根长长的钓竿,她在钓什么呢?哦,原来是在钓漫天飞舞的红心呀!在弯弯的月亮下面写着“偷梦的妖精”这五个像花藤一样的大字。
一翻开书,我就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书里的各种童话故事使我眼花缭乱,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偷梦的妖精》。
传说里的妖精都是很恐怖的,可故事里的这个小妖精却十分俏皮,可爱。不信?你读了这个故事就会知道了。
偷梦的小妖精每天背着一个大口袋,到了晚上就会钻进孩子们的梦里,割一块最香最甜的梦,编知成花环,送给那些早已不会做梦的老爷爷老奶奶,有时也修理一下人们的恶梦,让每一个梦都是香香甜甜的。
记得我最喜欢的一段:“小妖精问月亮:”月神啊,圣洁的仙子,你站得高高的,可以看清大地上的一切东西,请你告诉我,流眼泪的孩子的妈妈在哪?孩子非常想念她。“月亮没有作声,静静地投下一束雪亮的月光,穿过小木屋的窗子……”,你看,小妖精是多么的善良可爱啊!
我之所以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就是一个梦想王国,是一个充满爱心和想象力的魔幻世界。如果我们的世界能像故事里一样美好,该多好啊!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血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死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血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死死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血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