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行文的写作方法

2018-07-17写作方法

  上行公文是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包括下级业务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文。文种主要有:报告、请示。

一、上行文的行文规则

  一不得越级行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九条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第二十一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条例》规定: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二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请示一般只写一个抄送机关,需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三注意必要的抄送,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需要注意事项:文件在封发的过程中,为了做好保密工作,对上行文的封发要求是:只封发到文件内容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厂领导,不得向下封发。

二、请示的写作方法

  一请示的定议和分类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请示按内容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三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

  下级机关在工作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是对上级的文件精神有不明了、不清楚的地方,可用请示向上级反映,要求上级机关给予明确的指示或解释,以便更好地贯彻上级的文件精神或开展某项工作。

  2、请求批准的请示。

  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有些公文需要经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发布,由于本单位的情况特殊,难以执行上级的统一规定,需要变通处理,但必须报请上级领导机关同意或认可;有些问题,需报请上级机关批准后才能办理,如人事任免、机构的增减等。

  3、请求审批的请示。

  下级机关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在人、财、物方面遇到困难,自己无法解决,可报请上级机关审核、备案、批拨或调配使用等。如请求审批基建项目,请求贷款,请求增加人员编制等。二请示正文的写法。一份完整的请示,结构上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和落款四部分。请示的正文包括请示原因、请示事项、结束语三部分。

  1、请示原因。

  开头先提出为什么要请示,请示的依据是什么。请示的依据可分为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两种。理论依据是指以上级的某一公文精神为依据,事实依据是指以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情况为依据。必要时,二者可结合起来,共同组成请示原因。请求的原因既要简要扼要,使人一目了然,又要提供足够的依据,令人信服。注意事项:请示的理由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需要,二是可能。比如:要请求列一个建设项目,就得说明对这个项目如何需要,甚至如何迫切需要,以及该项目建成后将会带来怎样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另外,还要说明上这个项目的可能性,包括地理条件、资源条件、社会条件、资金来源等。当然,有些简单事项的请示,只说明需要就可以了。

  2、请示事项

  紧接请示原因之后,具体写出请示的具体事项。请求指示的请求事项主要写遇到了什么问题,有哪几种不同意,现状如何,并要求上级机关在哪些方面或哪几个具体问题上给予明确的指示。请求批准的请求事项写准备干什么,如何干,请求上级在哪些环节上给予支持工帮助,或请求上级批准承认,或请求上级拨款、或请求上级调配相应的人力、物力等。请求批转的请求事项,按照新《办法》的规定,应用“意见”行文。

  3、结束语

  请示的结束语一般在请示事项之后另起一行写。常用的结束语有:“以上事项,请明示”、“特此请示,请批复”、“特此报请核批”、“以上请示,请给予审核批准”、“妥否,请批复”、“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准”等等。请示应当在成文时期下一行处表明附注,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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