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校法学专业地方特色课程体系构建刍议论文(3)

2018-07-28议论文

(三) 能够打造广西高校的品牌特色课程

  近年来,广西高等教育获得急速发展,高校增多,专业不断扩展。但实事求是地说,知名大学并不多,品牌性高校则更少,难以与东部、中部省区的高校形成竞争力。但广西作为边疆省区,有自己独特的区位优势,如多民族聚居区、面向东盟等。如何利用这些独特优势,开设相关地方性特色课程,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等就成为我们应该重视的问题。利用广西地方资源来建设法学类地方性的课程体系,进而转变“千篇一律”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广西高校特色品牌课程。这个课程体系涉及到对广西地方资源的筛选和整理,还涉及到对已有课程内容的融合和改革,更涉及到相关师资的培养。不仅解决课程教学中的趋同化现象,而且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甚至学生就业后的职业知识需求也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以广西高校法学专业为研究范本,探讨构建广西高校地方特色课程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构建措施等。第一,可引为广西兄弟院校法学特色课程体系改革的范本。第二,通过构建地方特色课程体系,制定“差异性”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最终能为政府及教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对策,有助于破解当前地方普通本科院校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困境。

三、构建地方特色课程的宏观路径

  地方特色课程的基本依托是具有特色的、丰富的地方资源,而这些地方资源能够进入课堂,成为一门严谨的高校课程,还需要众多具体的构建路径和客观条件为保障。

(一)成立地方课程开发委员会

  严格说来,“只有那些最终走进课程的课程资源才能够实现课程资源对课程的支持价值。” 因此,对于何种地方资源能够进入学校,成为课堂课程,必须经过严格的遴选、论证和评审。这项工作可由地方课程开发委员会负责。此机构开展课程建设工作研究和论证,在地方资源的选取、课程建设的规划、立项、评审等方面为地方高校决策提供依据,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的机构。其成员由各学科教学团队负责人、学校遴选的教学论专家组成,以保证课程选取方面的客观、全面和可行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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