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实践刍议论文

2018-08-08议论文

  [摘要]从理论上讲,社会力量有义务、有条件、有必要参与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然而,受社会环境、社会力量自身、政府、高校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现状表现为参与意愿淡薄、途径不畅、行为被动、形式单一。对此,应进一步消除社会力量的认知偏见,畅通社会力量的参与渠道,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支持,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的途径与形式。

[关键词]社会力量;大学生社会实践;高校;实践育人

  大学生社会实践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证明了其存在价值。然而,大学生社会实践发展到今天,也凸显出很多问题,如重视程度不够、活动形式单一、资源浪费、流于形式、经费不足、效果参差不齐等。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全社会的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社会环境[1]。社会力量是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参与主体之一,只有更加广泛地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才能破解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难题,才能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效。

一、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应然性

  (一)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其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大学生个体经过学校的培养走向工作岗位后,为社会各组织的发展奉献着自己的劳动和才智。基于经济学的成本效益理论,作为人才的使用单位———社会力量,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反哺学校教育,以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为契机,参与到高校的实践育人工作中来,自觉承担起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有独特的资源和条件

  人才培养是全社会的任务,高校并不负有全部责任,也没有掌握全部资源,反而社会各组织却拥有高校所不具备的、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开放性的教育场地、社会化的施教人员、真实的教育场景、多样化的教育设施等等。社会力量广泛地参与到大学生社会实践中能够补充社会实践资源总量,从而能更有效地促进大学生的政治、道德、专业知识技能的提高以及角色的社会化。

  (三)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是社会力量实现自身发展的必需

  首先,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是贯彻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开展生产劳动、科技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街道、社区、村镇等要主动配合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次,社会各单位可以通过参与大学生社会实践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部分问题。高校集中了众多的科研人才,也拥有许多科技成果,这些都是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资源。许多社会组织热切期望与高校联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借助高校的科研实力和人才优势,利用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机会来开展调研、宣传及技术攻关等工作。最后,社会力量参与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对社会自身的良性运行,包括社会力量结构的优化、社会群体关系的弥合以及社会文化传递的促进都具有更为重大的意义[2]。反过来,社会的良性运作又会对社会力量自身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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