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与女儿聊QQ时,她叫我看她刚写的一篇游记。我发现有好多神采之笔,便叫她整理成篇,想法发表。昨晚聊天时我说“你干脆传过来吧,我先帮你发表去。”
可她传过来的并不象一篇完整的文章,没头没脑,我叫她简单的写个开头语,说了几次她都不原再写。只有我看着处理。
可我对所需情况毫无知晓,也无法写这开场白。只加了个“10月27日”和题目,其中只改了一个字:把“年轻气胜”改为“年轻气盛”。段落稍加排理,即原稿发了出去。
通观全文,语言自然流畅,毫无文场上那些装腔作势,故显高深的恶习。前半部分写的较一般,但后半部写得很出彩!如写那高大的梧桐树:“不知它们在这里站立了多少个世纪,见证了多少沧桑!”
真是神采之笔,不得不令人震叹!
写得最出彩的`是那拉二胡的瞎子乞丐。由瞎子的悲惨状况而想起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尸骨”的名句。由此引发了自己、对人世的感叹,尤其写道:
“人生总是充满了不确定,如果我是不幸的,就象这瞎子一样,会不会充满了无奈和无力,最后象一棵孤独的荒草,默默地死去。”
“不幸的人,一路走好,以后如果再遇到,我希望可以尽力帮助你们,可以不再自私。”
你看,字字句句多么感人!一颗正直善良的心灵,活生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拉二胡瞎子的内容是这篇文章的灵魂,如果没有那瞎子乞丐的内容,这篇文章会大为逊色。还许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存在的价值。
杜甫的伟大就在于他的人民性,他的大多诗篇都是为劳苦大众呐喊,呼救。
这篇文章的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没有必不可少的开头语,对主体人物也没有个简略地概述。就好象一个英俊少女剃个光头。
但她的神采之笔,优长之处理当肯定。
为了激励女儿的写作热情,我就当一个业余的,研究生的文学导师吧,我没有研究生院导师的那般资格和高贵,但他们没有我的那颗真诚的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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