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公办小学如何招生

2021-06-13[第五单元]自由写作实践

泉州市区公办小学如何招生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泉州市区公办小学如何招生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中心市区户籍适龄儿童

  中心市区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一年级招收的学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前)。具体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由各区教育局自行规定,市直小学由市教育局规定。

  (二)非中心市区户籍的随迁适龄子女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要求,为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应按生源情况以及学校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并公布相关小学名单。

  各区小学要根据教育局的统筹安排招收随迁子女,坚持以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超出本校的招生计划,应报当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1、随迁人员在当地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其适龄子女报名就读鲤城区、丰泽区或洛江区公办小学的',在父母居住地及务工辖区内申请。申请入读的条件是:申请就读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在居住地及务工地“两证”须达到1年及1年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该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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