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主动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光明区初一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材料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
5、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非深圳户籍需提交)。
二、申请条件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儿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3、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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