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连江县幼儿园招生
幼儿园是对3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福州连江县幼儿园招生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不得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幼儿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持有本地户籍或暂住在本地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工作要求:
1、招生方式:
(1)秋季,我县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继续实行摇号或抽签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应将招生计划100℅比例学额实行摇号或抽签,其它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5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摇号或抽签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于入园前报送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2、属地管理。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
3、招生人数。各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规定和县教育局的要求,除城区公办幼儿园已由县局下达招生计划外,其他各乡镇公办幼儿园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幼儿园招生计划,确定招生人数,完成招生任务。并控制班级规模: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农村学前班最多不超过40人。个别公办幼儿园学额和生源供求紧张,班生人数可以适当增加,但应当报县教育局备案。
4、招生片区。各乡镇中心小学(园)应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并提供本服务片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具体信息。
5、招生方案。各乡镇中心小学(园)要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7月9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报送邮箱:953629514@qq.com。
6、招生管理。
(1)各乡镇中心小学(园)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所在乡镇中心小学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禁止随意招生。
7、主动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1)各幼儿园应在7月20日底前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
①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简章)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8、加强监管。我局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县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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