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文明经营倡议书

2018-07-20倡议书

  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商店文明经营倡议书,感谢您的阅读!

  商店文明经营倡议书一:

  尊敬的经营户朋友:

  为携手共创一个舒适宜居宜业的新镜湖,为您的创业和发展提供更好的经营环境,我们在持续开展“无出店、无占道”整治活动的同时,诚挚邀请您参与2017年“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

  我们倡议大家,坚持从自身做起,做好店内卫生保洁,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和餐厨废弃物;店面外观保持整洁、美观,雨篷、招牌和亮化设施设置规范;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环境秩序,不出店、不占道经营,不乱堆、不乱晒物品,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辆,爱护绿化植被。争做文明经营的典范,为来往的客人做出表率。让文明像一股清流,在你我之间传递。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让文明经营成为一种习惯,让文明举止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用你我的热情、努力和担当,为建设经济实力最强、人居环境最美、社会秩序最好、百姓受益最多的“四最镜湖”贡献自己的力量!

  镜湖区文明办

  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商店文明经营倡议书二:

  共建文明县城,同享幸福生活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清丰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整洁美丽的县城环境,文明和谐的经营秩序,诚信守法的市场氛围,不仅带给我们舒适宜居的生活,还会给我们带来良好的创业发展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提高县城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县城经营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为群众谋福祉、为清丰求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一件得民心顺民意的好事,是显民智、聚民力的大事。为此,清丰县文明办、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质监局、食药局、工商联、个私协会号召全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投身到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中去,积极投身到“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中去,出一份力,添一份光,尽一份责。现倡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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