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日活动倡议书【一】
根据《烈士公祭办法》,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现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清明节期间,全市各行各业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向烈士墓敬献鲜花,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群众特别是青少年,通过网络缅怀纪念烈士,学习烈士英雄事迹,继承烈士遗志,进一步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进力量
三、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进一步增强荣誉感。
肇庆市文明办
2017年3月22日
烈士纪念日活动倡议书【二】
烈士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四个全面”战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不竭力量源泉。在中华民族民间祭祀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来临之际,为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一步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营造全社会“纪念烈士、崇敬烈士、学习烈士”的良好氛围,我们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
1、广泛开展纪念先烈活动。在清明节等重要纪念日期间,通过祭扫烈士陵园,参观烈士纪念馆,举办报告会、歌咏会、宣誓仪式、专题展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革命烈士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丰功伟绩和崇高精神。组织开展“网上祭扫先烈”活动,协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进行祭扫,动员社会各界网上祭扫。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有效拓展烈士宣教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扎实开展学习先烈活动。在入队、入团、入党、入伍等人生成长的重要时机,在18岁成人、学生毕业、提拔转岗等人生发展的重要时刻,组织开展学习烈士精神活动。学习烈士坚持真理、大公无私的高尚情操,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公民;学习烈士忠诚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为祖国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学习烈士勇于担当、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关爱帮扶烈士家属。热忱为烈士家属送温暖、献爱心,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烈属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怀烈士家属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