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一九八三年确定的一个节日,目的就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欢迎阅读!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1: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
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1、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 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 理性消费,保护坏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 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 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 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2:
为更好地维护银行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共赢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天津市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值此“全国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之际,天津银监局凝聚共识,向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倡议如下:
一、严格遵守金融法律法规,坚守道德底线,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公约,通过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经营行为,牢固树立服务创造价值、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规范和不断创新金融服务,共同提升全市银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