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银行贷款调查报告怎么写
小额贷款公司在每笔贷款发放之前,都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及借款人的合法法、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进行调查认定,对保证人、抵(质)押物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测定贷款风险度,即贷款调查,亦称贷前调查。
贷款调查是贷款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的关键一环。做好贷款调查工作,对于全面收集贷款资料,调查认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确保借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具有重要作用。不同的贷款客户、不同的贷款种类,在贷款调查阶段将形成不同的书面材料,其中贷款调查报告作为反映贷款调查结果的书面报告,是进行贷款审查与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整个贷款调查阶段的重要文件,必须认真对待。
目前,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本章的相关内容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节 搞好贷款前期调查
贷款前期调查是贷前调查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既是对具体的贷款业务加以受理的过程,也是对客户进行营销与选择的过程。搞好贷求救前期调查工作,是金融部门从源头上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实现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的关键环节 。
一、搞好客户面谈
无论是对法人客户,还是对自然人客户,无论是对上门提出贷求款申请的客户,还是对小额贷款公司主动营销的客户,信贷营销人员都应当通过与借款人当面交谈的方式进行前期调查。前期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粗略确定能否受理该笔贷款业务,是否有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进行贷款洽谈和开展正式调查。
同客户面谈,应当做好充分准确,拟定面谈工作提纲,突出调查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面谈的重点应为借款人的历史背景、经营现状等基本情况,贷款用途、金额、条件等贷款需求情况,经营效益、还款来源、保证人经济实力等还款能力情况,抵押品的价值、变现难易程度等抵押物的有效性情况,借款人在各金融部门的贷款质量状况、信用记录情况,等等。通过面谈,调查人员应当初步确定是否考虑借款人的贷款申请。
二、进行内部意见反馈
面谈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面谈情况,介绍了解到的客户信息。
对于有些重要客户,面谈结束后信贷人员应及时撰写访客报告,即会议纪要。访客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会谈的时间、地点、会谈对象、主要议题,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贷款需求、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初步判断贷款的安全性,作出是否受理该笔贷款的倾向性意见,以便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由领导决策。
三、收集贷款申请资料
经领导同意,正式受理该笔贷款之后,信贷人员应当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或贷款意向书的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要求其提供正式的借款申请书和更为详细的贷款申请材料。在贷款资料的收集阶段,为了加快工作进程,营销人员应当拉出所需资料清单,交由借款人准备。
借款人要提供正式《借款申请书》。其主要内容为,借款人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借款币别、借款期限、借款用途、还款来源、还款保证、用款计划、还款计划及其他事项。《借款申请书》上要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在提供《借款申请书》的前提下,根据贷款种类和担保方式不同,收集不同的贷款申请资料。
无论是申请何种类型的贷款,都应当提供以下资料:借款人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借款人贷款卡复印件;借款人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手近期的财务月报表;如借款人为初次贷款应提供公司章程;如借款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提交同意申请借款的董事会决议和借款授权证书正本,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对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
如为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还需提交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或进出口商务合同;如为票据贴现,应出具承兑的汇票;如为出口打包贷款,应出具进口方开立的信用证。
如为固定资产贷款,借款人还应提交资金到位情况的证明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权部门对项目的批复,其他配套条件落实的证明文件;如为转贷款、国际商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以及境外借款担保项目,应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筹资方式、外债指标的批文;政府贷款项目还需提交该项目列入双方政府商定的项目清单的证明文件。
在提供上述资料的同时,还要根据贷款担保形式不同,收集相关资料。如为保证担保,需提供有担保能力的保证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人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如保证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提交关于同意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正本。如为抵押、质押担保,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抵押笺、质物价值评估报告;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文件;如抵押人或质押人为外商投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应出具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董事会决议和授权书;借款人同意将抵押物办理保险手续并以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第一收益人的书面承诺。
第二节 深入调查评估论证
信贷营销人员通过与客户面谈,收集贷款申请资料等前期工作之后,就进入了深入调查评估论证阶段。这一阶段,营销人员一方面要对借款人提供的各类贷款申请资料的复印件与相应的文件正本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加盖借款人公章,并由调查人员签字,对提供的有关重要数据进行实地分析研究,核实其真实性、合理性,另一方面需要对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进行调查认定。
一、调查认定借款的合法性
对贷款合法性的调查认定是贷款调查的基础,没有贷款的合法性,就谈不上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进行贷款合法性调查认定的主要依据是,民法通则、公司法、担保法、贷款通则和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贷款管理制度,调查认定的重点是借款人、保证人主体资格,贷款用途、抵(质)押物的合规合法性等等。
(一)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主体资格
借款人、保证人为企业或事业法人的,应当调查验证借款人、保证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贷款卡、必需的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看其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属于贷款通则规定的贷款对象,是否符合担保法关于保证人主体资格的规定。借款人、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重点调查认定其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注意,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授权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承贷主体和保证人。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均不得抵押。但学校、幼儿园的商店,医院领导的小车等可以抵押。
(二)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以及董一会同意借款、担保决议的合法性、真实性
通过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看其是否真实有效;核实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相符;核实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规定的有效期能否保证其签署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对委托签名的,调查认定其是否属于授权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等有效范围之内。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申请贷款或提供担保的,核实其是否经董事会同意;共有财产抵押的,是否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
(三)调查认定借款用途的合法性
调查认定借款人有关生产经营及进出口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贷款使用是否属于营业执照所列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中长期借款应根据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社会投资计划,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国家的环保政策、行业政策、产业政策、行业信贷政策等,调查认定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整体规划,是否已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证明,是否具有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材料。进出口业务是否有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特殊行业是否有有权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证;同时,还应调查认定借款人的商品交易合同是否真实有效,要约、日期是否齐全等等。
二、调查认定借款的安全性
对贷款安全性的调查认定是贷款调查的重要内容,只有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无损,才能保证贷款的正常盈利和循环周转。调查的重点是借款人的资信、财务及担保情况。
(一)调查认定借款人资信及公司治理机制情况
调查了解其品德、商业能力、管理水平、公众信誉、履行协议条款和归还到期贷款本息的历史记录,认定不良贷款数额及比例,并分析其形成原因。借款人是否具有清晰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决策系统、审慎的会计原则、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及与之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的人才培训机制和健康负责的董事会。
(二)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的财务管理状况
不可过分依赖报表数据,造成判断失误。对借款人及保证人提供的重要财务指标,要通过核对总帐、明细帐,查看原始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并做深入分析,认定其真实程度。在此基础上,突出调查认定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资产结构及负债结构,判断其对本行贷款如期归还的影响程度。
(三)调查认定借款担保的有效性
调查认定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抵押物、质物和权利的抵押性能、变现能力和变现率。各类抵押物的使用寿命、使用期限是否长于贷款期限;抵押人用以抵押的财产是否具体明确,是否存在重复抵押。借款人抵押财产变现后不足贷款额或抵押财产虽能抵偿贷款额,但不足于消除贷款风险的,需另行实行保证担保。
(四)调查认定其他有关情况
对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的,应调查认定借款人在开户行存入规定比例资本金的真实性;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来源落实的可行性。对申请外汇贷款的客户,要调查认定借款人、保证人承受汇率、利率风险的能力,尤其要注意汇率变化对抵押、质押担保额的影响程度等等。
三、调查认定借款的盈利性
盈利性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运用贷款获取利润的能力。贷款盈利性高低是影响小额贷款公司与贷款人谈判贷款条件、进行贷款决策的重要因素。分析贷款盈利性应当从贷款带来的存款效益、贷款效益、中间业务效益等方面入手。但分析贷款盈利性的重要前提是,贷款绝对安全。必须处理好贷款安全性与贷款派生收益之间的关系,不能用贷款的利息收入、存款收入、中间业务收放来掩盖贷款风险,任何派生收益都难以弥补贷款的损失,这一点极其重要。
四、调查认定借款的流动性
贷款的流动性时指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贷款在不受损失的情况下能够按期收回。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按期收回到期贷款,贷款的流动性如何,是关系到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能否正常周转和贷款质量高低的大问题,具有刚性要求。贷款的合法性是基础,没有贷款的合规合法,贷款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就无从谈起;安全性是前提,只有保证了贷款的安全无损,才能获得正常盈利;流动性是条件,只有资金的正常流动,才能确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中介地位,如果不能正常周转,就意味着贷款将会出现安全性风险,其盈利性自然要大打折扣。因此,应当注重调查认定贷款的流动性,分析借款人的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判断贷款期限是否合理,到期能否收回。其中的主要内容,同调查认定借款的安全性的有关内容较为接近,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