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干部拥有的权利增援不断增多,村民的民主意识和保障权利需求也不断增强,而约束村干部权力,保障村民权利的制度和机制严重短缺。村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意识及保障权力的需求与约束村干部权力的制度和机制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为解决对村级组织与村干部监督乏力和监督缺位问题,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纪委和市纪委的部署,县从2007年7月开始,认真开展了建立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廉委)工作,经过一年的探索,人们对这项工作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疑问:村廉委工作的开展得如何?它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多大作用?工作中还存在那些问题?“红旗”能打多久?近日,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调研透视。调研中,与干部、群众座谈66人次,查阅账据及相关资料101册,对16个村居进行了重点剖析,调研涉及乡镇(区)16个,占其总数的100%,村82个,占其总数的28.9%。
从调研情况看,一年来,县村廉委工作开展得较为成功,各级都积极进取,摸索出了一些途径,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体现在:
(一)高点定位,精心组织谋划。
开展村廉委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意义重大,县委、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县纪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农村基层,广泛听取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全县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酝酿,广泛征求意见,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各乡镇(区)积极响应,切实负起了全面指导责任,把村廉委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乡镇(区)都成立了领导组,党(工)委书记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纪(工)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直接负责协调指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根据部门特点认真履行职责。村党组织注重对村廉委的领导,村两委积极支持村廉委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每个乡镇(区)选定1个行政村(居)作为试点。全县上下联动,强力推进,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条不紊,不断向纵深推进。2007年,县在全县16个乡镇(区)的16个试点村居建立了廉勤监督委员会,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的51名村廉委委员,今年5-6月,这项工作已在全县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