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调查报告范文

2018-07-28调查报告

  篇一: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五年工作总结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通知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2006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 2009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小岩头电站38人)。

二、政策实施情况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高度重视移民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一)后期扶持对象及扶持方式的核定情况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2006]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移办发[2007]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基础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名单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行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该认定的进行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2007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进行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2006年下半年至2009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

  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2009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2009年第四季度至2010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兑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兑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未兑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兑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兑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兑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项目和生产开发项目,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第四季度项目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项目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项目未验收;织金县计划38个项目,已完成项目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项目资金量小,计划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项目扶持,按程序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8]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2008年省以黔财企(2008)84号拨付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2008)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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