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将于2016年3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我国首部反家暴法,其对家庭暴力的范畴、预防、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保障家庭成员身心权益和家庭幸福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都有重大意义。
对于“家暴”,很多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在一般人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而实际上,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此次,《反家暴法》首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予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宝宝树通过家庭关系调查报告的形式,对家庭暴力(尤其是此次新规的精神暴力)的现状做了大范围的样本采集,得出的结论可谓触目惊心,在中国原来隐藏着诸多家暴隐患和问题,各省份的程度和形式还不尽相同,相信处理好家暴问题,首先要了解大家的想法和理念上的误区。
平均每17天就会遭受一次爱人的家暴
宝宝树的调研报告显示,当遭遇家暴时,有41.5%的用户会反抗,而22.3%的用户会选择逃离,8.1%的用户表示会继续忍受;而在所有依靠外力的求助方法中,报警的采用率最高,达到36.8%,而其他社会救助方式的采用率不足25%。
而在各省份中,天津市的用户遭受过爱人家暴的占比最高,达到65.4%,其次是新疆和湖南,分别达到63.2%和59.6%。作为施暴者,各省份中,吉林省的用户对爱人家暴的占比最高,达到86.4%,内蒙古和贵州,分别达到81.8%和80.8%。这些数字已经让人对那里的社区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恐惧,需要各方力量对这几个地方的家庭关系做出协调,并对家暴受害者提供帮助。
报告显示,平均而言,用户每17天就会遭受一次爱人的家暴。69.3%的用户对爱人进行过家暴,以语言暴力和精神暴力为主,有过家暴行为的人中,71.9%的用户有对爱人发怒/发脾气的经历,且有34.4%的用户对爱人进行过谩骂,对爱人采用冷战和漠视这类冷暴力的用户分别占34.4%和17.5%,打过爱人和用物体砸爱人的比例分别占14.0%和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