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卷烟零售户的公开信

2018-07-21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卷烟零售户:

  近期以来,我市卷烟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伪劣卷烟,我局频繁接到举报,现已查获多起性质严重的制、售假烟案件,卷烟制、售假活动的猖獗,严重扰乱了我市正常的卷烟市场秩序,影响了广大卷烟零售户的经营信誉,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为维护卷烟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卷烟零售户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告之如下,敬请留意。

  一、利川卷烟零售户的合法进货渠道

  根据《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卷烟零售户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利川卷烟营销部(原卷烟销售公司)是我市唯一合法的卷烟批发企业,是卷烟零售户的唯一合法进货渠道,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从事卷烟批发业务。卷烟零售户通过其它任何渠道获得的任何卷烟,都一律禁止上市销售,包括:代(寄)卖的卷烟、任何厂家的“非卖品” 卷烟、假冒、伪劣卷烟等。

  由于代(寄)卖卷烟、销售“非卖品”、假冒、伪劣卷烟都是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广大零售户如发现其他形式的供货,请打举报电话0718—7283524,举报查证属实有奖。奖额为案值的20%。

  特别提示:代(寄)卖卷烟多为职务消费行为,卷烟牌号集中在高、中档卷烟(如“中华”、“玉溪”、“芙蓉王”、“云烟”等), 由于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根本无法保证卷烟的质量和其来源可靠性。因此,卷烟零售户对提出代(寄)卖卷烟要求的,从其商业信誉和利益考虑,都应予以拒绝,以防上当受骗。

  二、利川卷烟营销部现在运行的卷烟访送模式

  为了能更好的为广大卷烟零售户服务,遵照上级公司的部署,利川卷烟营销部现在运行的卷烟销售模式为“全面访销、集中配送”,“全面访销”即由恩施州烟草公司电访中心电访员在恩施市,对恩施州内八个县(市)卷烟营销部所属的卷烟零售户进行电话订货,“集中配送” 即由利川卷烟营销部的配送员根据订单配送到户。考虑到利川的实际地理位置,为满足卷烟零售户的补货要求,我部将按一定规律,在事先已告知的时间内,统一安排相应片区客户经理与送货员一起进行补货。

上一篇:关于经济研究致国家的公开信下一篇:小皮写给全国酒公司CEO的一封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