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交集团的公开信

2018-07-12公开信

  致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工会公开信

  例如,一名特级驾驶员技能岗位工资标准为4400元/月,绩效工资标准为2600元/月,星级工资按平均三星标准为450元/月,以本人工龄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540元/月,上述合计为7990元/月,按日工资折算7990÷21.75=367.36元/天,再加上上车津贴20元/天,堵车津贴15元/天,每天特级驾驶员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应为402.4元。

  这才是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加班工资基数的计算方式。比目前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加班工资基数300元的标准高出102.4元。

  有鉴于此,本人正式通过车队工会向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工会发出公开信,要求工会依据《工会法》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等条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依法依规纠正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目前错误的加班工资基数计算方式。

  本人保留依据《工会法》第五十五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合法权利对存在不作为或者假作为、乱作为的组织或人员依法进行追责的权力!特此告知!

  本公开信于2017年5月1日,以微信方式在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第十九车队各线路职工群中公开发表,并要求车队工会代为向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工会转达,明确要求在2017年5月16日24时前,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分公司工会以书面形式进行明确答复!过期将逐级向更高一级工会直至中华全国总工会为止。

  希望所有愿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公交职工,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保留本以微信方式发出的公开信,以备不时之需!例如企业不承认收到本公开信等无赖行径。

  在此向全体公交职工致以诚挚的感谢和节日的问候!

  此致

  中共党员、工会会员、公交职工 洪涛

  2017年5月1日

  2017年4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进一步统一劳动争议案件裁判标准和执法尺度。

  其中,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确定,劳动者每月加班费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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