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落实“三转”要求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必须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主动担当作为,把思路理清研细,把责任层层落实,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
一、明确职责定位,夯实履职尽责的理论基础
尽责必先明责,要想尽快适应纪检体制改革对派驻机构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厘清职责定位是关键。派驻机构重点是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当前,面对“三转”要求,派驻机构必须强化角色定位,树立“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理念,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监督指导部门(单位)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监督指导部门(单位)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集中精力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不履行主体责任就是严重失职,那么派驻机构不履行监督责任也是严重失职。派驻机构要对监督指导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字背书”,这既是承诺,也是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派驻三组围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着力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督促抓好责任落实。
针对各部门(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抓好责任制定、检查、考核、追究。同时,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与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突出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先后参加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33次,重大招投标、重要活动25次,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突出派驻特点。我们结合联系国资委工作特点,抓好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处理。重点对国有资产运行、管理、处置等加强了监督检查,纠正违规问题13个。三是抓好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督促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办法,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重点检查,共发现公款吃喝5起,公车私用3起,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等11起,及时进行通报、约谈。严格落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制度,县级干部报委局、科级干部报派驻组,一般干部报本部门(单位)机关。
(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直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震慑。我们重点查处了某局下属经营单位违规经营,以项目为名骗取套取国家专项补贴、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收缴违规资金7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给该企业几十名职工补发多年所欠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并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建议罢免其法人代表资格,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兼职取酬进行了专项清理,查处3起长期不在本单位上班,领取报酬的问题,并进行了纠正处理。同时,着重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给相关部门提出完善规章制度的建议,帮助堵塞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