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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汇报一
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控编减编工作,河南省xx市编办按照中央和省编办有关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要求,采取四项措施,高标准做好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机构编制统计保障工作。为适应新常态下机构编制管理需要,市编办按照专题专案方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建立推进台账,落实专人负责。着力推动统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即统计数据向实名制数据转变,统计数据汇总向综合管理转变,年初统计数据向可追溯历史的转变,为确保统计质量创造条件。
二是强化统筹协调,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推进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统计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20xx年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以上报导入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查数据为依据,确保统计数据和核查数据的一致性;杜绝人为改动或编造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和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统计数据审核把关、审定签字,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细化工作目标,严格按要求报送数据。印发专门通知明确统计范围和报送时间,严格按照《关于xx市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凡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均以此次改革后印发的“三定”规定及相应机构编制调整文件进行填报。分单位进行统计,一个单位一套报表,不得几个单位合并报表。各主管部门先对下属单位的报表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印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教育、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可单独报送,但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对在统计上报工作中,发现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纪发〔20xx〕15号)的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严肃处理,通报全市机构编制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