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一:
自国务院扶贫办9月19日、20日先后下发《2014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及《关于认真组织好扶贫日活动的通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及时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开展首个“扶贫日”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是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地区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活动主题、营造氛围、活动安排、募捐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要求等。二是报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首个“扶贫日”作出批示。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广泛宣传、节俭务实、力求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好我省‘扶贫日’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社会各界了解扶贫、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三是报请常务副省长在江西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让扶贫济困美德闪烁更加璀璨的光辉》,对“扶贫日”活动进行总动员,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四是提请省政府召开省直有关单位、部门会议,对“扶贫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五是认真组织我省收听收看10月17日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活动,及时印发通知至各市、县(区)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分会场近200人参会。六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募捐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捐款累计2.2亿元。募捐活动仍在进行中。七是协调联系国家级和省市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及其他新媒体等对全省扶贫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舆论宣传。
简报二:
萍乡市积极行动,认真部署首个“扶贫日”活动。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萍乡市开展2014年度“扶贫济困”集中捐赠月和“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旨在引导社会各界传承中华民族饮水思源、好施乐善、扶贫济困的优良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奉献爱心,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继续向贫困宣战。
此次捐赠活动明确以“捐献一日收入”为主要内容,捐赠对象为全市党政机关(含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驻萍各单位、驻萍部队、社会团体、学校的全体干部、职工、官兵、个体要商户以及其他有捐赠能力的单位和个人捐出一日收入;个体私营业主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捐赠,多捐不限,鼓励企业(个人)设立冠名专项基金或阶段性项目冠名基金进行慈善捐赠。捐赠款主要用于城乡孤寡残幼、因病致贫致残的特困群体、困难企业特困职工和遭受自然灾害致贫群众的临时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