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简报【一】
5月24日,昆明市召开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要求,要抓好重点,突出河长主治、源头重治、工程整治、标本兼治、社会共治、依法严治,全力推进深化河长制各项工作。
在下午的推进会上,王喜良要求,我市河长制工作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要正视问题、攻坚克难,切实发挥好省会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全面深化河长制,全力以赴把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要强化大局意识,既要兼顾当前发展,又要着眼水资源的长远利用;既要兼顾城市开发建设,又要统筹生态宜居农村建设,让绿水青山成为昆明最宝贵的资源、最靓丽的名片。要强化创新意识,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以创新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完善的制度来推动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昆明特色的治理之路。
王喜良要求,要抓住重点,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突出河长主治,分级分段深化落实河长制,建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河长制网络体系,明确治理责任,发挥好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河长的优势和作用。二要突出源头重治,把破坏和污染河(渠)湖库的行为控制在源头、遏制在萌芽,着力解决点源和面源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三要突出工程整治,按照“一河一策”要求,抓好工程建设和营运监管,切实发挥好工程设施的环境效益。四要突出标本兼治,系统推进河湖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综合运用搬迁、升级、淘汰等多种方式提升现有产业形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城乡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五要突出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市场、政府、社会各方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治理的良好格局。六要强化依法严治,健全涉河法规体系、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以最严厉的法制手段,推动河湖治理迈入法治化轨道。
据悉,作为全国较早实施河长责任制并将其纳入地方法规的城市之一,昆明在2008年就在滇池流域推行河(段)长责任制,对36条出入滇池河道及支流进行综合整治。经过全市上下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建立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河道管理体系,河(段)长责任制的实施,对探索滇池治理有效路径,促进滇池水质持续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滇池流域主要河道水质逐年好转,2016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6条入滇河道水质全部达标,滇池草海和外海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了Ⅴ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