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衡水市局针对本辖区内中小学校多,外来就读的学生多等特点,认真落实省局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迅速行动,督促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将省局和市局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学校,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联合教体局组织召开会议,与各校长集体进行责任约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了职责要求和具体的工作重点,要求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二是加强互动,及时通报餐饮食品安全情况。针对在校学生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和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少,饮食不注意,容易误食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衡水市局与教体部门沟通,专门为学生和家长代表设计了一堂包含如何鉴别放心食品、如何合理膳食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安课,增强对问题食品的防范意识,确保学生餐饮食品安全。还倡导各学校有条件开展学校食堂对家长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家长参与监督,及时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
三是惩防并举,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摊贩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全市所有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主要是网络厨房和视频厨房;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台帐管理、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情况;食堂卫生环境,餐饮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等进行检查。特别是畜禽肉及其制品、粮油等主、副食品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的落实等。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次,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食堂)、学校周边超市小餐饮店659家,共排查隐患280余处,主要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台账记录不规范,工用具、水池等标识不明,存在混用现象,食品留样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过本次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学校及食堂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了管理责任,对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