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工作简报【一】
为保证首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4月24日起,乌鲁木齐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本次整治要求各区(县)责任单位重点围绕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相关问题开展整治,主要包括:清理城区内残留垃圾和卫生死角,集中清洗路面、人行道、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护栏等设施,整治垃圾收运处置环节抛洒溢漏等,强化市政环卫设施、设备日常保洁,督查单位院落、无物业管理小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卫生,清理整顿占道经营、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4月24日,乌市环境综合整治督查组、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组成督查小组,对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暗访、检查。督查小组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点14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个,罚款5万元,下发督办通知2个。
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张龙介绍,检查中发现保洁差、环境卫生死角,在责令整改同时予以罚款;对市民投诉、举报的环境卫生问题,经调查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屡次出现问题或不配合整改的责任人将从严从重处罚。后期,还将通过市区联动、行业监督、严管重罚、媒体曝光等方式,为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环境整治工作简报【二】
海口市2017年着力治理城市内河(湖)污染。2日,该市开始对城区两条内河(湖)进行全面整治,将用三个月的时间为市民游客营造良好的水环境。
1日22时许,位于海口市区的东西湖、大同沟利用退潮进行排水作业,至2日涨潮后做施工围堰进行人工排水,待排空后展开全面清淤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