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

2018-07-21工作简报

  “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简报(一)

  为保障连山县2016年元旦、春节(简称“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让全县人民过上平安祥和的佳节。连山县食药监局针对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从去年12月开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宣传指导工作。从2016年1月份开始,全县的食品销售及餐饮环节的经营户在原来许可证到期前统一到县办证大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药监局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经营实施分类许可,对于销售散装熟食、现场制售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类糕点及制作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主体业态将采取特殊要求进行现场核查;而对于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的可不进行现场核查。《办法》采取轻准入重监管的原则,相应地简化了食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门槛,截止1月20日,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41份。

  二是着重对年货市场应节食品专项检查。针对年货市场食品安全消费市场的特点,县食药监局在开展专项检查时,以食用油、糕点、坚果炒货、米面、酒类、肉及肉制品、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加强对单位食品质量、生产储存环境、食品购销渠道、索证索票、台账管理、包装标识等项目为重点监督检查项目。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24户,排查部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7.3公斤,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三是指导食品摊贩到乡政府登记,实行亮卡经营。为了改变以往乡镇年货市场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监管不力的局面,县食安办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划定或者临时指定区域,通过食品摊贩登记卡的形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对食品摊贩的管理和服务职责。通过加强食品摊贩指定区域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引导食品摊贩逐步进入商品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截止1月20日,各乡镇共划定临时食品摊贩经营区域8处,共发放《广东省食品摊贩登记卡》38份,进行食品摊贩登记电视宣传广告40次,黏贴《关于食品摊贩亮卡经营管理的通告》宣传海报85份。

上一篇:文化遗产日宣传活动简报下一篇:三月雷锋日工作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