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一:
相关部门“一起动” 在规范中发展旅游业
旅游涉及的行业较多,并非旅游主管部门单打独斗就能解决市场整治问题。目前,“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成立了由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国家税务局、省公安厅、省物价局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了相关部门“一起动”的工作态势。
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李晗介绍,各州市特别是重点旅游州市工商局,将加强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加强旅游购物企业、旅行社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加强专项整治上下联动、内外协作。“要转变工作态度和发展理念,从不诉不理转变为主动受理,由在发展中规范旅游业转变为在规范中发展旅游业。”李晗说。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旅游行业垄断案件3件、商业贿赂案件42件,在业内起到了震慑作用。省工商局查处西双版纳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等3件垄断案件,此事件被国家工商总局称之为“全国旅游行业反协议垄断第一案”。其中,查处协议垄断案件2件,罚没金额60万元;查处利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垄断案件1件,行政建议整改。
另外,去年中央电视台报道西双版纳州旅游市场乱象后,省工商局查处了西双版纳旅游客运汽车有限公司利用独占经营地位滥收费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没收违法所得154.7万元。该案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旅游行业反不正当竞争优秀案例。
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新力提出,全省公安机关旅游警察队伍将重点依法打击旅游购物企业、高速公路休息区购物店雇佣“药托”“认老乡”等欺诈、诱骗或者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特别是其中涉及有黑恶势力参与的,要从重、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李新力介绍,今年我省开展了“5+2”旅游警察试点,在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州5个州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支队,在腾冲市、瑞丽市2个县级市公安局设立旅游警察大队。截至目前,全省旅游警察共接处涉旅群众报警6990起,调解涉旅纠纷2229起,查处涉旅治安行政案件252件、处罚违法人员313人,查破涉旅刑事案件239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0人。现在,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制定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旅游警察执法规范(试行)》初稿,正在征求意见和进一步修改完善。
不仅如此,旅游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为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积极行动。省旅游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瑜敏介绍,针对当前我省旅游投诉70%以上为旅游购物退货诉求,以及85%以上的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皆因“不合理低价”经营、强制购物而引发的现状,经省旅游商会全体会员商议,决定成立“云南省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该中心通过组织企业售后服务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受理退货投诉、各自分办处理、相互监督执行等方式,以监事会集体研究讨论、信息化监控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等管理手段,实现公开、快速、有效办理购物退货投诉,抑制“高定价、高回扣”经营行为。
自始至终“一根线” 推进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
旅游包含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在“不合理低价游”的经营模式下,旅行社和购物店形成利益链条,旅行社以低于成本甚至是负于成本的恶性价格竞争招徕游客,以降低服务标准为代价、以追逐“购物高回扣”为目标,同时把经营风险转嫁到导游身上;旅游购物企业通过抬高商品定价、给予旅行社和导游高额“回扣”,为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输送利益……要解决“不合理低价游”的问题,“治”的同时更要“理”,要依法依规合理重建旅行社、购物店和导游间的新的利益关系,从源头上根治顽疾,自始至终“一根线”:综合治理、持续发力。
“治”的方面,2015年以来我省先后开展了旅游经营和服务“十五不准”整治行动、玉器银器市场整治行动和“向不合理低价宣战”整治行动,今年8月份又部署开展了整治“高定价、高回扣”专项行动,到此次启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这些工作可谓一脉相承,就是“从严治旅”,而且是越来越严。
“理”的方面,我省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手段,积极建立规范化的旅游市场秩序。
——推进旅游标准化。近几年来,我省在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旅行社接待服务规范》和与之相配套的16项地方标准,今年又制定修定了6个地方标准,初步形成涵盖旅游要素各领域的旅游标准体系,并大力推进贯标工作,推动形成旅游标准化与旅游市场准入退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实施旅游标准合同。省旅发委和省工商局对旅游标准合同进行了两次修订完善,其中,2015年年底最后一次修订中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五不准”要求及旅游购物提示事项体现在合同中,推广实施新版旅游标准合同,接受游客监督。
——建立导游薪酬机制。2015年出台了《云南省导游归属管理及导游公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明确导游归属管理,推动导游公司转型为劳务派遣公司,由旅行社、导游公司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努力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推行无障碍旅游。2015年12月召开了全省无障碍旅游现场工作会,形成了“云南省无障碍旅游丽江共识”,实施旅行社业务、导游服务、旅游车运营等全省无障碍的16项举措,推行云南旅游接待“一团一车一社一导”,有效提高游客满意度。
——加强信息化管理。每月对各州市以及各类旅游企业旅游投诉信息进行公示。建设省级旅游市场信息化监管平台,并于2016年4月20日正式上线运行,初步实现了旅游合同的标准化、合同管理的电子化和管理过程的动态化。
——加强理性消费宣传引导。2015年5月和2016年1月,我省两次制定发布主要旅游线路诚信指导价,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游客理性消费。
重拳出击,“一盘棋”“一起动”“一根线”,“三个一”的工作方式旨在狠打“七寸”,从严治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