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工作简报

2018-07-22工作简报

  简报一:

  11月14日上午,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和《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玉溪市正在开展的整治旅游购物企业“高定价、高回扣”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玉溪市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来自玉溪市红塔区、江川区、新平县等七县两区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陈川明作动员讲话。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县(区)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市场执法、投诉受理工作的有效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旅行社服务质量得到提高,导游服务意识得到增强,进一步提升游客在玉溪旅游的舒适度和满意度,营造玉溪旅游良好形象,“不合理低价游”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得到优化。“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将持续至2017年。

  据介绍,“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将进行多部门联动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严厉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游客发布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等行为;打击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片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同时,按照新修订完善的《旅游购物场所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实行“一店一票”,对已经认定的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复核;并加强购物企业发票管理,规范购物企业纳税行为;安装车载视频系统,加强旅游事中监管,畅通投诉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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