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用语规范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二)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六)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七)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一、 标题通用类: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二、行业通用类 教育类:
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
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
房产类:
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绝对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出现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变相融资内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2、不得滥用最低价揽客:规定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字体、字号应相同;对使用“一口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如果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须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价格。
化妆品: 规定“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天见效”、“全面升级”等均被列为禁用词语。
三、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
2、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3、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4、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5、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语,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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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1、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该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到CBD只需30”、“20直达国贸”
2、广告文字不能使用化语言和夸大用语。典型违规语如“、、、、、、、、、、、、、、、、具、便宜、新、先进、先、程度、新技术、先进科学、产品、、、、品牌、、、、、、全网销量、、全国、、、工艺、新科学、新技术、受欢迎、先进加工工艺、时尚、、、、、、、冠军、()、、绝版、稀缺、核心、中心、领袖、标杆、帝王级、楼王、再无、惟此、、、、、、、、、、、非我莫属、占地为王、不可替代、等均属于极限用语。禁止出现!
法律依据:《广告法》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四环后的珍藏”、“2013 CBD核心仅存园林盛境”、“仅此12栋、西山以后再无墅王” 采用世界设备等
3、广告中不得标明“开发商拥有终解释权”、“终解释权由开发商(房天下)决定”等类似文字 。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开发商拥有终解释权”等
4、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广告和链接页面需提及,其中一处提出既可)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如果加上每平米XX万起,或XX万起时,必须写上价房源套数 !!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每平米6800元起”(小字说明:价只此XX套)
5、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和有效期限,要有比较可靠来源,不要太脱离楼盘规划或实际情况,且配套要有真实性
法律依据:《广告法》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东亚-华欣湾:临14万m2公园”、“首创-澜茵山:24万平米私家山体公园”、“万亩湿地公园”(必须标明什么公园,公园具体面积,如还未建设,必须标明为规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