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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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行为规范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行为规范是医院加强医疗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广大职工素养, 体 现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是医院各类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各类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条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秉承大医精诚的中医精神,始终把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
第四条 文明行医,依法行医,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坚持在法律、制度、规范允许行为内执业。
第五条 礼貌用语,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言语、举止和行为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第六条 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不谋私利,严禁收受红包和回扣。
第七条 尊重病人的人格,保护患者的权益,保守病人的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
第八条 互尊互学,团结协作,互相支持,维护医院和行业的社会形象。
第九条 勤求古训,博采众长,精心钻研医术,对工作精益求精。
第十条 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重大活动中按要求着装,并佩带院徽。
第十一条 恪尽职守,遵时守责,准时到岗服务。
第十二条 厉行节约,严格遵守节约型医院的各项要求。
第三章 医师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各级医师认真履行规定的职责,尽职尽责为病人服务,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方便病人就医。
第十四条 关心、爱护、尊重病人,不泄露病人的隐私,自觉维护病人的合法权利。
第十五条 严格依法执业,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范,积极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
第十六条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抢救急、危重病人。落实三级医师负责制,各负其责,把好医疗服务质量关,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病历等医疗文件。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七条 在诊疗过程中,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第十八条 在避免对病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前提下,如实向病人及其家属介绍病情。未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或者家属同意,不对病人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第十九条 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病人涉嫌伤害以及非正常死亡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实事求是地出具医学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遵守医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病人财物或者牟取其它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 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忠于护理事业,尽心尽责地履行护理职责,热情、细心护理每一位病人,为病人排忧解难,按照整体护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心理护理和分级护理。
第二十二条 尊重病人的信仰和风俗习惯, 对病人一视同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护理知识,学习新技术,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 医护密切合作,认真执行医嘱,按时巡视病人,细致观察病情。协助医师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消除病人顾虑,使病人配合治疗。
第二十五条 遵守各项护理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防止护理差错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按规定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主动向病人宣传卫生保健科普知识,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积极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为病人创造整洁、宁静、温馨的诊疗环境。
第二十七条 在护理活动中, 坚持做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语言文明,热情耐心。
第五章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八条 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九条 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
第三十条 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
第三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 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和制剂质量,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
第六章 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 热爱后勤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第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第三十五条 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为医院当好家、理好财。
第三十六条 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
第三十七条 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第七章 行政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三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带领职工做好各项工作。
第三十九条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事公道,带头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第四十条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任人唯贤。平等待人,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注意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第四十一条 工作认真负责,尽心尽责,真抓实干,密切配合。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各种信息,做到情况心中有数,决策科学正确,解决问题及时,工作讲究实效。
第四十二条 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学习,更新思想观念,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医院工作水平。
医院职工行为规范2
第一条 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及《安徽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