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员工守则

2020-08-22工作计划

国有公司员工守则

  国有公司的员工守则有什么内容?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国有公司员工守则,欢迎大家阅读。

  国有公司员工守则

  第一章 总则

  1、本手册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勤敏、务实、思取、变通”的企业文化。

  第二章 员工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所属部门的管理实施细则

  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3、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4、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6、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7、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9、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10、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11、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12、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三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招聘

  1、各运营中心或总公司直属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区域总监批准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交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自行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区域总监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填写《面试登记表》,复试由行政经理及部门主管负责。

  4、被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统一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试用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行政经理安排工作岗位。

  5、招聘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招聘结果由各运营中心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新员工凭《试用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2、交两张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如实填写《入职人事资料表》,并领取公司相关证件。

  5、在人力资源部领取《入职通知单》到入职部门报到,《入职通知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人力资源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培训

  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综合技能培训、商务顾问晋升培训四类。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以积极协助。

  3.员工入职后的培训课程安排,以公司培训课程表为标准。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在岗进行双重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试用。

  5、商务顾问晋升培训阶段,以个人成绩为标准,符合商务顾问水平的人员,定期接受公司领导人培训。

  四、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为1-12个周。

  2、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3、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12个周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试用第一周内员工自动放弃试用或公司第一周内辞退的试用人员,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6、经过试用第一周的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7、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五、转正

  1、员工通过试用期后,综合能力受到公司评估后获得认可,并且员工愿意留本公司,当日可填写正式入职协议书,转为本公司正式工作人员。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上所有为标准,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为标准。

  六、辞退\离职

  1、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觉得员工不能胜任,应及时辞退员工。

  2、员工转正后,公司辞退\离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辞退\离职员工要及时完成工作的交接,交还领用物品,并按要求填写《离职申请书》、《离岗移交手续清单》,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区域总监批准后经人力资源部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章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签到

  1、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处理。

  2、托人或代人签到者,一经查实,每次双方各罚款50元。

  3、签到后上班时间外出购买早餐者,按迟到双倍处理。

  4、因特殊情况未签到者,必须上班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人力资源部门应做好外出、请假、出差等考勤原始记录工作,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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