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简报(一)
10月13日下午,鼎城区妇联召开了全区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全区18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1个管委会、3个农林场的妇女主席悉数到场。
会议下发了《关于印发〈鼎城区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鼎妇发(2016)2号),文件是由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组织部和鼎城区妇联联合发文。区妇联副主席、副书记罗朝霞对方案进行了学习传达。区妇联主席、书记郑小林对改革作出了重要指示:全区妇女干部要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组织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分内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按照《章程》、《妇女联合会选举条例(试行)》的规定,认真履行程序,绝不打折扣。
此次改革是对全区乡镇(街道、场)、村(居、社区)妇联组织进行改革。其中对于乡镇(街道、场)妇联组织,主要是完善乡镇(街道、场)妇女代表大会,健全乡镇(街道、场)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一般不少于25人,乡镇(街道、场)妇联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3人,执委和兼职(挂职)副主席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对于村(居、社区)妇联组织,主要是推动村(居、社区)妇代会改妇联,完善村(居、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健全村(居、社区)妇联执委会,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配备相应的妇联执委力量,执委一般不少于15人,村(居、社区)妇联兼职(挂职)副主席不少于2人,执委和兼职(挂职)副主席与同级妇联换届同步。
鼎城区城市社区妇代会改妇联要求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村(居)妇联要求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在条件成熟的村,村妇代会改妇联的改革工作至少启动一个试点,并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据悉,2016年鼎城区合乡并村后,共有76个居委会,226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