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地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会议记录,供大家阅读参考。
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会议记录1
3月10日上午,江西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鹿心社、强卫、毛伟明、赵白鸽、凌成兴、殷美根、马志武、李利、陈俊卿、刘铁流、陈达恒、洪礼和、胡振鹏、张忠厚参加审议。刘奇主持。周萌、葛晓燕列席会议。
鹿心社代表说,完全赞同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民法总则草案有四个特点:一是体现法治精神。制定民法总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二是回应社会关切。草案既坚持问题导向,又注重立法规律,讲法理、讲体系,体现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彰显时代特征。草案紧密联系我国实际,既尊重民事立法的历史延续性,又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四是凝聚人民智慧。全国人大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广泛凝聚了立法共识。民法总则通过后,关键要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让社会公众知晓、遵守、维护法律。
邓辉代表说,民法典被称为万法之基。编纂民法典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民法总则草案说明科学回答了民法典编与不编、编纂是分“一步走”还是“两步走”、编多少分则、总则结构安排等重大问题。他还就民法总则草案的具体条文提出修改意见。
周俊军代表说,这次提请大会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与民法通则相比,内容做了很大的修改,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了针对性的规定,体现了权利义务的对等原则。他认为草案对“不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承担什么责任”不明确。建议增加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刑事、治安责任。
何炳钦代表说,提交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条款简洁明快、精准易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编纂过程中特别注重党的核心利益和民众的共同心声,顾大局、讲政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民意,不厌其烦,精益求精,立法严谨科学,很接地气。建议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专利、版权,特别是对一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徐毅代表说,对民法总则草案感受很深:一是充分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为推进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二是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立足国情,坚持问题导向;三是坚持立法传承基础上,注重与时俱进;四是保持文化自信定力,也秉承世界眼光。建议通过后加大宣传力度。
王彪代表说,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具有统率性、纲领性作用。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社会期待,是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的重大成果。他也就草案具体条款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
何建洋代表说,编纂民法典标志着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也标志我国由国泰民安进而发展到长治久安,更是我国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接近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盛世修典,可歌、可喜、可贺。建议法律用语要明白晓畅、通俗易懂,尽量大众化。
黄代放代表说,制定民法总则是期盼已久的事,草案经三审已非常完善。建议对公益目的设立的非营利法人,规定强制披露年度信息。
陈世春代表说,随着经贸投资、移民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新的华侨,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对归侨代表身份进行细化和界定。
徐桂芬代表说,民法总则草案充分彰显了人文关怀理念和时代精神,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