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违规借贷问题治理部署会会议总结一
近日,记者从全市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按照省纪委要求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安排部署,我市从5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
据了解,专项治理工作分排查申报、督促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专项治理的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纠正查处以下行为:一是骗取贷款,以虚假信息骗取经营性贷款、消费性贷款;骗取金融机构对消费性贷款超额授信的行为。二是转贷牟利,以牟取利差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三是干预授信,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取贷款,或为他人违规获取信贷资金提供帮助的行为。四是违规挪用,违反银行信贷合同约定,改变信贷资金用途的行为。五是高利放贷,组织、纵容、参与利率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四倍放贷的行为。六是非法集资,组织、纵容、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七是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的行为。
市违规借贷问题治理部署会会议总结二
3月10日,瑞昌市召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会议严格按照九字[2016]37号文件“四个从简”的要求,仅安排专项治理成员单位和乡镇纪委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梁少清对本次专项治理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既是上级要求,也是群众期待,同时还是现实需要。二是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面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待本次专项治理要突出治理重点,讲求方式方法,注重解决问题,严肃执纪问责。三是强化责任,协调配合,积极构建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建章立制。通过本次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有效防控我市比较普遍存在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现象,消除社会矛盾隐患,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