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发挥专家委员会在指导市县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省方志办于20xx年12月25—26日,在杭州召开了“全省方志系统学习《决定》座谈会”暨“省地方志专家委员会年度工作座谈会”。
会上,省方志办副主任章其祥向会议通报了专家委员会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说,近年来,专家委员会的指导力量明显加强,对市县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位专家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参与决策、咨询、培训、评稿等多种方式,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各市县的好评。同时他也指出,专家委员会工作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完善、与市县联系不够紧密、交流研讨活动相对缺乏等问题,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省方志办主任潘捷军作了题为《认真贯彻〈决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市县二轮续志编修工作》的主题发言,他以二轮志书本质上是改革开放志这一主题为论述中心,从把握志书编纂主线、彰显改革开放特色、创新志书编纂方法等三个方面,对二轮志书编纂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作了阐释,对今后专家委员会如何更好指导市县二轮修志工作提出了建议。
与会专家分别通报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探讨了目前省内二轮志书编纂、地方志各方面工作以及专家委员会下一阶段的工作。特别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作用进行了交流,在专家进出机制、考核要求、活动形式、业务水平、工作覆盖面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宝贵建议。并在四个方面形成了基本共识。
一是建立动态进出机制。建议专家委员会要根据各人年龄、学历、职称、修志经验、工作热情和市县工作条件等不同要求,适时从全省范围内选择合适人选并进行增补。同时,对已入选的个别专家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履职的,可适时进行调整更换。
二是健全考评反馈机制。专家委员会成立以来,逐步建立了每年听取市县对专家的评估反馈和听取专家述职建议的工作机制。今后,将继续坚持这一做法,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对于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专家,将按《章程》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表彰。
三是优化志书规范机制。一直以来,省方志办和专家委员会都把强化志书编纂规范作为重点工作。近期,省方志办又正式印发了《浙江省市、县(市、区)志书审查验收和出版管理办法》。专家在指导工作中,要严格督促市县按《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志稿编纂体例、编纂方法和评审机制,不断提高志书水平。
四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指导机制。近年来,全省方志系统逐步确立了“一业为主、九业并举”的工作新格局。专家委员会不仅应指导市县志书编纂,也要全面指导全省地方志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优势,不断探索机制,建立平台,逐步把工作覆盖到志、鉴、馆、网、库、会、刊、研、用等地方志工作的各个方面。
要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指导机制,各组组长要切实负责,每组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集体活动。特别是省方志办各组联系人要会同组长做好对口联系工作,省方志办和各被指导单位,要为专家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总之,通过努力,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不断提高到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