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简报

2020-04-26简报

  今年,我县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效措施,安置帮教工作开展良好。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徽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止11月底,我县共有刑释解教人员30名,其中刑释30人,解教0人,全部进行了衔接,落实了“三帮一”帮教措施,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8%,无重新犯罪。现将我县安置帮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并及时调整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顺生亲自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司法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劳动局长、担任,综治、法院、民政、工商、团委、妇联、工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基层股负责日常工作;全县15个乡镇、各社区成立了帮教工作站,落实了

  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238个,专兼职帮教人员714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

  二是落实责任。每年我们与县综治办通力配合,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

  三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1、日常工作制度化。定期召开会议,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调整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提高了工作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为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给成员单位转发了安置帮教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清楚,任务明确,形成了司法行政、公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县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后,及时登记并通知各乡镇、社区,由他们在规定的时间深入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撑握第一手资料,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帮教安置工作中的一些具体问题。

  4、坚持排查制度。每年对所有帮教对象进行摸底和调查,对回归的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工作台帐,分类列入、统一管理,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因种种原因未到公安机关落户的刑释解教人员,工作站坚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况、了解去向,以敦促他们尽快落户。对于排查到的遗漏人员,帮教工作迅速跟上,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认真落实帮教衔接管理工作。

  5、对重点帮教对象实行走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门走访重点帮教对象,了解情况,切实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和政府的关心。

  6、按时上报安置帮教季度报表。

  二、集中排查,认真清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

  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我县每年都要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今年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后续工作的通知要求》,专门召开会议做了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各所认真开展了排查。经过查实的,司法所登记造册,并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不能查实的,报本地派出所负责查找;派出所确实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记造册;遇有刑释解教人员出生年月不符的,现已改名的,人户分离的,司法所也都

  一一做了登记。通过专项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员漏管、脱管现象。

  三、因人施教,制定措施,真正将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好地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采取了以下帮教形式:

  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对回归人员由所在的帮教工作站对其开展一次谈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时根据此人在谈话中的性格、情绪、爱好等表现,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措施。

  二是建立帮教小组。各乡镇司法所对每个回归人员都认真查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详细地址,然后与社区、村联系,建立帮教关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干部、行政村和回归人员家属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组,采取定人员、定对象、定任务、定措施的“四定”责任制,把帮教工作管理落到实处。

  三是真情召唤,贴心帮教,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

  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争取相关单位配合,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2、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裹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努力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增强了释解人员重新走上社会、重新就业自信心。

  3、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的安置途径: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对有一技之长的,鼓励其自谋职业;对农村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其外出务工,但以落实帮教措施为限;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帮助、引导、扶持其搞第三产业;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适当救济;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如:江洛高楼村的刘某某多次进行帮教,使其重新建立了生活的信心,帮教人员又联系工商部门,帮助刘某办了一家服装店,现在日子过的红红火火。水阳乡新寺村水沟社王某某,因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后,在帮教及有关部门的帮

  教下,他上驾校并取得了汔车驾驶证,乡村干部又积极为他协调关系,为别人驾驶车辆跑运输,年收入达1.6元。嘉陵镇镇徽县火车站铁路职工夏文新、杨六益、彭先楷等人,因吸毒被铁路公安部门劳教三个月,现已解除监管,后来,在铁路部门帮教组织的耐心帮教下,已远离毒品,在未重吸,并由铁路部门重新安排了适当的工作,表现一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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