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建议书范文(一)
X镇初级中学:
本院在审理被告人X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发现:被告人X曾系你校学生,X利用对学校环境熟悉的便利条件,为报复他人到校对你校学生X进行伤害。在殴打过程中,你校学生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但由于对X等人的惧怕,不敢反抗,致使X被打成重伤,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你校学生及家长产生校内无安全感的心理。为此,特建议:
一、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以积极、有效而妥当的方式、方法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每天都应有保卫人员值班巡逻 。对严重的治安案件要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同时,为使值班人员负起责任,确保学生以后不再受到犯罪行为的伤害,建议对门岗值班的人员予行政处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函告本院。
二0XX年九月十三日
法院司法建议书范文(二)
中共××市××区委、区政府:
本院在审判原告张某某诉被告XXXX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发现:
原告张某某为了寻找到肇事土坑的施工人XX公司,花费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包括不得不求助于媒体报道,到最后还是不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肇事土坑系XX公司施工所挖掘,以至于法院只能根据间接证据进行事实认定。本案一审、二审穷尽了各种法律手段支持了张某某的索赔请求,而XX公司也确实是应当对肇事土坑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施工单位。
比较起来,本案中的张某某还算是幸运的。因为有些类似案件中受害人的举证意识不强,举证能力有限,法院根据受害人提供的间接证据有时真还不能认定正确的责任人,因而有时受害人的索赔请求真还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样的案件如果多了,显然会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构成不利。 为此,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