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审机关和依据对行政执行情况及其结果进行。行政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包括:对行政单位决算审计,、和往来款项审计,,经费支出审计、附属单位审计和预算外资金审计等。行政单位所需经费一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拨付,年终报帐核销。由于各行政单位工作的性质不同,其与财政总预算的缴款关系也不同,按照制度规定分别采用金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行政单位决算审计时主要包括以上三个方面:
1.审查行政单位是否遵循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贯彻勤俭节约原则,并按年编制预算。
2.审查行政单位年度终了时,是否按规定编制决算报表,各的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填写是否齐全,填列方法是否符合制度规定,各报表之间的有关指标是否衔接。会计指标与预算、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各项财产物资帐实是否真实相符。
3.审查行政单位本年预算内外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超标准、超范围、铺张浪费、挤占挪用等问题;资金结余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失控,分光吃光等问题;支取未报数是否正常合规;各项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及时办理并符合规定,有无长期拖欠形成呆帐等问题。
为了促进行政单位有计划合理节约使用预算资金,经费领拨审计时,要着重审查各项经费是否按领拔,是否与用款单位工作进度相适应,是否按规定的用途请领和转报,有无违反专款专用原则及任意改变经费用途等问题。
.审查各项经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和开支标准,有无末作预算、超预算支出,或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
2.审查经费支出是否,有无各项资金相互挤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