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1: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经学校与学校小卖部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三、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瓜子等。
四、食品店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五、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六、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七、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小卖部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小卖部承包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2: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小卖部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卖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